事实上,商业银行乃至银行业监管部门对光伏产业授信风险早已有所警觉,但还不够早。例如,某银监分局于2011年11月发布“快速调查”通知,意在了解:银行对光伏产业的授信情况,企业用信情况;贷款中信用、抵押和担保贷款的余额;不良贷款余额及同比增减情况。该通知指出,银行对光伏企业的授信存在五类风险:
政策性风险包括美国针对中国光伏产业实施“双反”、欧洲债务危机、欧洲各国政府对光伏产业补贴减少、国内光伏产业政策调整、环保政策对光伏产业的影响。
市场风险包括多晶硅、硅片和光伏电池及光伏组件价格变化情况及主要原因,给企业及银行信贷带来的影响;产能过剩情况下可能带来的风险。
汇率风险人民币、美元、欧元相互间汇率变化会给光伏企业带来影响。
流动性风险受国内外市场影响,光伏企业存货增加、应收账款周期加长等因素给企业带来流动性风险。
其他风险该银监分局要求银行重点分析被调查企业实际存在的风险,了解企业实际产量和销售量、订单、库存、利润等指标变化情况;成本控制和产能利用情况;目前的生产状态。
优胜劣汰前程似锦
根据发改委2011年《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对我国光伏发电执行1.00-1.15元/千瓦时的补贴电价。而此次《意见稿》将太阳能补贴电价进行了下调。《意见稿》将全国分为四类太阳能资源地区,其中,I类资源区、II类资源区、III类资源区和IV类资源区分别执行0.75元/千瓦时、0.85元/千瓦时、0.95元/千瓦时和1元/千瓦时的补贴电价。
中债资信认为,下调光伏发电补贴标准一方面是因为我国光伏组件产能严重过剩,国家极力避免对光伏发电领域的过度补贴,以保证对光伏组件过剩产能的淘汰进程;另一方面,自2011年起,西方多国开始逐步降低或取消光伏发电补贴,光伏发电去补贴化已成为一种趋势,《意见稿》的出台也是我国顺应全球光伏发电去补贴化、迎接光伏平价上网时代的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