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当局于去年9月中旬突然做出向包括光伏、风电、生物质能发电和小型水电站在内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商追溯性征收1%-39%不等比例入网费的决定,业界普遍认为该决定有歧视性,违反了保行政程序和欧盟法的若干规定,同时对包括中资企业在内的投资者造成极大伤害。
据不完全统计,中资企业在保光伏产业投资总额超过4亿欧元,普遍被征收占发电收入39%的高额入网费。中国、美国、韩国、德国、法国和意大利等15国驻保大使曾就该政策联名致信保政府表达严重关切。此次保法院判决虽并非终审,保能源监管机构可在两周之内提出上诉,但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众多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投资企业来说,仍感到振奋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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