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佘海峰看来,我国目前已具备了发展光伏B2C的基础,他向记者介绍,“今年2月27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去年年底,国家电网也出台类似的政策,明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对光伏企业开发B2C市场来说,这些措施是明显的利好信号。今后,用户不但能用分布式光伏电力给自家供电,还可将用不完的电出售给电网。从政策层面上看,国内B2C光伏市场的潜力非常可观”。
光伏产业仍属政策驱动型
面对庞大的国内市场,以及国外相继削减新能源补贴的举措,各界也展开了对光伏是否应延续“政策驱动”的激烈讨论。
对此,袁全向记者表示,“即便在已经局部实现‘平价上网’的国家,光伏行业依旧属于‘政策驱动型’行业”。在他看来,“政府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同时,还需要通过深入调研制定执行细则并确保其科学性和可执行性,为企业营造一个健康、平等的发展环境和良性的竞争环境,对于企业的经营指导而不诱导”。
佘海峰认为,“政府应更多借鉴欧美国家成熟的经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类光伏政策,开放市场,让更多的私有、民营资本和投资人参与国内光伏市场”。
钱晶向记者介绍,“美国虽然是对光伏发电无补贴的国家,但是根据美国《联邦投资赋税优惠The Federal Investment TaxCredit(ITC)》法案,太阳能光伏发电投资额的30%可获政府现金补助。以素有“阳光之州”美誉的加州为例,凡在住屋、商业建筑或公用建筑屋顶上安装太阳能设备的家庭或企业,都可获得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的多项补助,其中包括享受30%的减税优惠,使安装成本减少30%。该减税优惠政策吸引了包括谷歌、微软、巴菲特在内的众多投资者,大量资本涌入新能源资本市场,使住宅光伏市场和公共事业光伏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这种百花齐放的局面促成了美国光伏市场的良好发展。中国在这方面也可以借鉴美国的成熟模式,通过退税政策吸引优质投资者进入光伏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