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8日,海润光伏获江阴市徐霞客镇政府奖励4800万元;三天后公司获太仓国家级研发中心科研经费及产业扶持资金8000万元;12月25日,公司收到江阴市政府的财政奖励、财务贴息共计2.06亿元;28日,公司收到合肥新站区经贸局财政补贴5000万元。
上述基金经理坦言,这实际上给海外“双反”留下了口实。
海润光伏的主要市场是欧洲,3月5日欧盟委员会表示,自3月6日起,将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强制进口登记,这意味着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追溯期确立,即在6月6日裁定双反税率后,将对这三个月进口的光伏产品追加税率。
湘财证券研究员朱程辉指出,尽管海润光伏不断加大对新兴市场的开拓,如日本、南非、印度等,但新兴市场基数较小,且壁垒较高,短时间内拉动业绩可能性较小。
高分红还是杀鸡取卵?
当初海润光伏借壳ST申龙上市时,阳光集团及部分股东曾承诺:2011~2013年间,海润光伏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不低于4.99亿元、5.1亿元和5.29亿元,如未达盈利预测,将按比例以现金方式补足差额。
3月12日,海润光伏发布业绩补偿公告,2012年仅实现净利润207.59万元,未能实现之前作出的盈利预测,差额为5.08亿元。
根据阳光集团之前承诺,在公司年报披露5日内,需要将差额部分补足。
对于阳光集团来说,多年经营的光伏梦想几乎在2012年全部破灭,除去海润光伏,江苏阳光旗下宁夏阳光硅业公司已向法院申请破产。
上述基金经理坦言,5亿元的现金不是那么容易拿得出来的。
蹊跷的是,海润光伏随即宣布利润分配预案,以10.36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4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67亿元,占未分配利润的80.91%。
资料显示,目前海润光伏控股股东为江苏紫金电子集团(即阳光集团全资子公司),截至去年12月底持有公司2.62亿股,预计可获得1.94亿元左右的分红。
加上一致行动人杨怀进、吴艇艇,三者持有海润光伏4.34亿股,预计可获3.21亿元分红。这一数字已占业绩补偿的64%。
“这么慷慨的分红,究竟谁是最大受益者,不言而喻,等于是慷上市公司之慨,解母公司现金之忧。”上述基金经理认为,由于海润光伏可分配利润9.48亿元,分红完成后,结余未分配利润仅剩1.81亿元,“几乎掏干了家底,未来经营所需资金又如何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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