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伺机套现
对天龙光电而言,2003年除了面临扭亏压力以外,还要直面控股股东的套现压力。
按照深交所规定,创业板公司如果连续亏损2年的话,就直接退市。
“公司当然不愿意退市,要力争明年扭亏为盈。但是,控股股东有资金压力,要减持套现,我们也没办法。”前述天龙光电证券部人员表示。
2013年1月10日,天龙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常州诺亚科技有限公司(诺亚科技)所持6119.2406万股份已于2012年12月27日起解除限售。诺亚科技计划在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7月15日期间的六个月内,拟减持其所持不超过1600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8%。
天龙光电表示,控股股东减持目的则是因为诺亚科技需要资金周转。资料表明,早在2011年9月诺亚科技就与山东国信签订《鲁信-恒鑫3号集合资金信托股权之天龙光电股权质押合同》,以其所持有的公司1250万股限售股及其派生权益,为其与山东国信签订的上述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股权质押履约担保。
而在质押之初的2011年10月18日左右,天龙光电的股价还在18元以上,1250万股的市值达到了2.25亿元,为项目总发行金额1亿元的2.25倍。截至2月27日收盘,天龙光电已大幅下挫至6.16元,该部分股权质押流通市值已缩水至7700万元。因此,诺亚科技或是为了填补信托质押窟窿。
值得一提的是,控股股东减持计划话音刚落,2月7日,诺亚科技首笔套现已经浮出水面。天龙光电公告表明,诺亚科技于2011年7月13日质押给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的4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刚于2013年2月5日解除质押次日,诺亚科技便立马通过大宗交易平台以5.72元的价格套现2288万元。
在诺亚科技所持股份中,除了上述已经解押的400万股,余下股份中仍有5710万股尚处于质押阶段。
“截至目前,我们暂时还没有收到控股股东其他质押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上述天龙光电证券部人员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