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球战略新兴产业之一,各国的光伏发展始终与“补贴”力度密切相关。合理的光伏补贴标准不仅对整个产业规模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考验着政府的管理智慧与管理水平。
自年初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公布2013年国内光伏装机目标10GW之后,行业内掀起了光伏电站补贴标准与补贴金额的讨论高潮。目前,国家对大型光伏电站补贴实行每千瓦时1元的统一上网电价,并将于一季度末推出对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补贴标准。业内普遍预测,分布式补贴标准应在0.4-0.6元/千瓦时之间。按照国家大型光伏与分布式光伏电站同步推进的规划,今年新增10GW光伏项目至少需要10亿元以上的国家补贴。加上在2012年底抢发的4.5GW“金太阳”工程与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预计2013年,全年光伏补贴资金或将突破300亿元,其中仅“金太阳”一项就需要247.5亿元的财政支出。
“一年300亿元的光伏补贴”再次引发行业对于“应否在补贴标准中引入竞争机制”这一话题的讨论。
竞争机制推动作用不明显
与国际上普遍实行的统一光伏上网电价有所区别,我国对光伏电站补贴主要有三种模式,即大型光伏电站统一上网电价、“金太阳”与“住建部光电一体化”项目的补贴。2012年,仅上述三项补贴项目,每年就需要财政部上百亿的资金支撑,光伏补贴资金数额巨大,讨论引入竞争机制也在情理之中。
其实,早在2009年,我国第一个10兆瓦敦煌大型光伏示范电站项目,就曾经在光伏补贴中引入竞争机制。尽管当时在竞标中出现0.69元/千瓦时的最低价,但结果并未按照“价低者中”的原则,而是将中标价格调整到1.09元/千瓦时。
民生证券新能源首席分析师王海生在接受采访时说:“是否引入竞争机制,需要看国家做这件事情的目的是什么。事实上在中国,无论风电还是光伏都经历过几轮的特许权招标,但招标结果并不理想。现在回过头来看2009年光伏第一示范项目的招标,会发现当时中标价格即使放在现阶段也明显过低。这种欠缺理性的结果对推动光伏行业发展的作用是不明显的。”
“光伏产业发展到如今,产品成本与企业盈利空间已经是相对透明的市场,如果国家在大力发展光伏产业之时,在补贴中引入所谓的竞争机制,无疑是逼迫企业承受更低的盈利能力,这对当前的光伏行业、企业而言无疑都将是雪上加霜。”王海生说。
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也指出,国家扶持光伏产业的态度是非常明确的,将光伏产业定位为重点培育的战略新兴产业。作为需要培育的产业,国家有责任有义务去花费支撑光伏产业发展的必要成本,同时也要允许投资者与供应商有合理的利润空间,才能真正促进光伏行业持续稳定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