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核心是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光伏产业不同于一般产业的核心是政策与市场的紧密结合。讲计划、讲政策从来不是中国的弱项,通过完全市场化的平台和手段让计划和政策落地才是“摸着石头过河”的真谛。
动辄千亿,没有审批是不行的,但过去完全由政府审批已经证明也是有问题的。要做到“好事一定有好结果”的关键是项目的审批、发放一定要市场化。如果真正做到只有“市场标准”一个标准,任何压力都将迎刃而解。
市场化是需要制度来保障的。国家也一直在探讨光伏产业的市场化审批、管理制度。但是让决策者自己给自己制定监督机制,那只是“好人政治”的畅想。国家只负责根据财力制定终端市场目标,剩下的审核、发放、落实完全交给市场也是一种制度。
10GW确定了,在补贴资金准备、区域分配、技术标准都已确定的前提下,国家是否可以考虑将项目的审核、发放交由一个公平的第三方来操作。在国家的统一管理之下,政策通过一个市场的平台,采用国际的标准,通过经济的手段,是否可以化解资源支配中来自国有的还是民营的、有关系的还是没关系的各种压力呢?只有当市场资源是由“市场平台”和“市场手段”进行配置的时候,光伏产业的国家政策才会取得最佳的市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