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足够力度的政策补贴
目前的金太阳补贴约为系统成本的50%,比例虽够但门槛(300KW)太高,总量太小。普通居民家庭日常用电只需2KW光伏系统就够了,如此高的门槛的结果是将巨大的分布式小型屋顶市场排斥在政策补贴以外。同时,2011年只批了600MW,2012年才1.71GW, 对比我们40GW的产能远远不够。
经济界很多人在质疑光伏是个依靠补贴才能生存的行业,称“政府不应该拿纳税人的钱去维持一个依赖补贴生存的行业”,让我们看看欧美政府的做法吧。德国是世界第一个实行光伏上网电价法(FIT)的国家,据WTO公布的“欧盟产业补贴报告”透露,德国政府通过了太阳能屋顶计划(HDTP)向德国太阳能光伏制造商提供了5.1 亿欧元补助,德国在2010年光伏发电电价上的补贴就超过118亿欧元,这些支持政策的颁布使德国迅速成为太阳能能源利用的全球领先者。美国也不甘落后,暨2009年实行经济刺激法案以来,每年对可再生能源的资金支持额度高达160亿美元。而中国政府至2009年以来,每年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平均不超过150亿人民币(其中70%用于风电)。在没有实现平价上网之前(无论是发电侧还是用电侧),光伏都是政策市场。没有并网的支持、没有补贴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就没有应用和市场竞争,就没足够的机会和动力去自身完善,这将是一个恶性循环。现在的输血是为了让它尽快度过幼儿期。当它能独立时,市场无限,受益无穷,你会发现现在的输血是值得的。
为提高国家投入的经济性,宜采用电价补贴政策,以实际所发电量作为激励政策的计量标准,降低了项目检查和审核等管理成本,直接鼓励多发绿色电量,起到实际的节能减排效果。据媒体报道,政府有关部门正在酝酿调整“金太阳”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项目的补贴政策,将现有的“事前装机补贴”变为“事后度电补贴”,以核定电量为依据发放补贴资金。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讲求发电实际效果的事后补贴方式。
更进一步,个人认为,最理想的情况是国家规定统一的光伏分布式上网电价,类似德国的FIT政策,而不是停留在上传电量的度电补贴上。它的有效性已为欧美所证明。德国是“上网电价法”首先对光伏发电开放的国家,政府规定电网公司必须无条件地高价优先收购光伏发电,再由财政对全国电网进行分摊补贴,即强制光伏上网电价(Feed-in Tariff:FIT)。其法案的基本原则是:1)强制入网;2)全部收购;3)规定电价;4)逐年递减。这一法案彻底解决了困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入网问题,为光伏用户提供了有保障的投资回报,极大地推动德国光伏市场的扩大。我们呼唤中国的《强制光伏上网电价法》尽快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