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12年11月1日发布的2012年第70号和第71号公告称,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公告表示,2012年9月商务部收到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大全新能源有限公司代表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提交的书面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将该调查与2012年7月商务部已发起的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倾销调查及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调查进行合并调查,累积评估上述三国(地区)进口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
相关数据显示,2012年1-11月,我国从德国、美国和韩国进口多晶硅总计7.6万吨,占总进口量的88.6%。分析人士认为,商务部对欧美韩多晶硅的反倾销调查,有望提振国内多晶硅行业的表现,上市公司中,乐山电力、精工科技、天威保变等多晶硅概念有望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