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双反”这个词最近频繁见诸于国内各大媒体,越来越吸引公众的眼球。所谓“双反”是指一个国家针对进口的某些特定商品开展的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一旦认为情况属实,既可对进口的特定产品征收高额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目的是保护本国生产的同类产品免受进口冲击。
最近三年,我国出口产品频繁遭遇国外的“双反”调查,范围覆盖了汽车轮胎、钢材、光面纸、陶瓷等多个品种,特别是最近两年,我国光伏产业产品出口面临来自美国和欧洲的“双反”调查,影响最为深远。
2011年11月,美国Solar World等7家美国太阳能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诉,称中国光伏企业向美国市场非法倾销光伏电池,并称中国政府向国内光伏企业提供了不合理补贴,美国商务部随即对中国光伏企业展开所谓的“双反”调查。2012年3月,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对中国出口美国的晶硅太阳能电池和组件征收2.9~4.73%反补贴关税。2012年5月,美国商务部宣布对中国光伏电池及组件反倾销税初裁结果,税率达到31.14-249.96%。这次“双反”的结果,让中国太阳能光伏企业出口到美国的产品总税额都超过35%,严重降低了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在美国的竞争力。2012年7月Solar World又联合欧洲光伏企业向欧盟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请,对来源于中国的多晶硅电池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使中国光伏企业的出货量再次大幅降低,股价持续低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