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在刚刚发布的《太阳能发电“十二五”规划》中被列为重点发展方向后,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再次迎来政策东风,颇有点“好风频借力,送我上青云”的意味。
9月28日,国家能源局在其官网公布《关于申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首批示范区将在若干城市相对集中安排,每个省(区、市)支持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0兆瓦;且要求“各省(区、市)能源称主管部门于10月15日前上报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实施方案”。
补贴模式变为“度电补贴”
《通知》特别强调,国家对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单位电量定额补贴政策,对自发自用电量和多余上网电量实行统一补贴标准。
这意味着分布式发电补贴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据了解,在此之前,支持分布式光伏的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政策,一直采用对初始建设投资进行补贴的“事前补贴”模式,这种变化可看做国家能源局在认识到“事前补贴”容易导致骗补、电站寿命短、监管不力等问题后的改进之策。
“此次度电补贴改革是个强烈信号,这将成为未来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必然趋势。”宁夏自治区发改委一位内部人士告诉笔者,目前宁夏也正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编写实施方案。“初步打算申报3个项目,总规模为500兆瓦,主要建设在我们宁夏生态移民社区的屋顶上。”前述宁夏发改委人士说。
事实上,《通知》提出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是将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应用与规模化示范相结合的做法,这既有利于分布式发电系统的推广,又有利于形成规模化应用的良好政策效应;对主管部门而言,此做法也更便于操作和管理。因此,可将其视作国家对分布式光伏支持政策体系的完善与创新。
由于《通知》体现政策与现行金太阳示范工程政策均为支持分布式光伏系统,且更科学合理,故此一位业内人士认为,金太阳示范工程政策可能会与实行度电补贴模式的“规模化应用示范”政策合二为一,最终形成统一的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政策。
“这并不奇怪,金太阳政策2009年实施之初,也仅是定位为支持国内光伏市场的启动,并提出了实行2—3年的预期;如今看来,这一政策已步入第4个年头。”前述人士告诉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