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牌难
第二个方面,我们想要讨论的是中国光伏产业洗牌的问题。
从上市公司半年报可以看出,国内上市光伏行业的整体净利润率为0.6%,近九成公司中期业绩出现同比下滑。78家光伏产业相关的A股上市公司中,有62家公司中报披露的净利润同比下跌。而2011年度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光伏企业全部亏损。
针对中国光伏企业严重亏损,市场的普遍观点是因产能过剩导致的无序竞争所致。那么,依照常理,激烈的价格竞争,整个产业处于亏损状态,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就会发挥作用。然而,现实中,陷入全行业亏损的光伏产业并没有出现预期的倒闭现象。在我们看来,问题的根源恐怕在于地方政府对该产业的“过度扶持”。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均把光伏产业列为优先扶持发展的新兴产业;600个城市中,有300个发展光伏太阳能产业,100多个建设了光伏产业基地。因为优先扶持发展,所以光伏产业也就有了各项优惠政策,在建设用地、银行信贷等方面都得到了多方面的支持。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吸引了过多的资本投入这个行业,原本供不应求的市场因为在短时间内增加大量企业而迅速出现产能过剩的现象。
不仅如此,不少地方政府还积极为企业筹措资金,江西省新余市政府甚至以地方财政为江西赛维偿还信托贷款。同样,无锡尚德的处境也令当地政府伸出“援助之手”。
而相比美国,去年曾发生过在一个月内有三家标杆性光伏企业连续倒闭的情况。
在我们看来,由于光伏企业与地方政府、银行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使得濒临破产的企业被特别地保护起来,但这种保护不可能长久。反而,这些“倒而不死”的企业会对行业产生很大的伤害,优秀企业也被拖入到整个过度竞争的泥潭之中。
因此,落实《规划》需要捋顺、扫清上述两方面的“阻碍”。解决了并网、消纳问题,也就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光伏发电在国内市场“深耕细作”的根本问题。同样,中国光伏产业真正需要的不是地方政府的“保护”,而是完全开放的市场竞争,只有这样才能使得优秀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一旦上述两方面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那么中国光伏产业在国内市场将会“前途无量”。但反之,如果这两方面不能适时作出调整,那么再大的市场空间也无力解决光伏产业在国内的消纳问题。换句话说,《规划》的目标或将沦为一场“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