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华投资公司)委托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对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并网逆变器注册供应商招标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光伏并网逆变器注册供应商。中标的供应商将获得由国华公司颁发的《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供应商证书》。《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供应商证书》的有效期暂定为两年。现邀请合格的光伏并网逆变器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光伏并网逆变器注册供应商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CSIE12021027
三、招标内容:光伏并网逆变器注册供应商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招标设备合同的权利,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货物;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以外币注册的按注册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卖出价核算);
2)任何公司(集团)及其控股公司、子公司,只能有其中的一家公司参与。
3)投标人应是生产单机500kW及以上光伏并网逆变器设备的制造商或具有供应能力的代理商,光伏并网逆变器具有三年以上国内外安全稳定运行的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近三年内500kW逆变器累计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需提供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所提供产品应是经所在国国家有关部门审查认可,取得下述一项或多项国内外认证:CE、TUV、UL、IEC、ETL、金太阳认证等,并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的并网强制性标准(低电压穿越等)要求。
5)本次投标接受国外产品以代理商形式投标,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被代理的生产厂商也应满足以上要求。代理商必须出具制造商授权代理资格授权书。一个生产厂商只能有一个授权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且生产厂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生产厂商必须承诺对代理商代理产品出现一切问题时将承担全部责任。
6)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
7)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2009~2011)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应提供其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或者在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售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2年7月19日起至2012年7月26日,每天8:30-11:00,13:30-16:00(节假日除外)。
七、售卖招标文件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7038室。
八、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并出示的证明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九、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8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递交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洲际大厦)817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