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5月17日宣布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的反倾销税调查初裁结果。在上述决定宣布之前,2012年预计将有2GW的中国制造太阳能模组输往北美,占该市场的60%左右。在美国商务部征收高关税之后,许多中国厂商将暂停向北美出口,并相应地调整业务计划。中国供应商的这些行动,可能导致1.5GW的太阳能模组暂停对北美地区出货,占总体市场的45%。
IHS iSuppli公司认为,总体来看,美国商务部的行动将对北美太阳能市场造成重大影响,抑制模组及系统的供应并推高价格。即使在找到替代货源之后,太阳能模组成本也会上涨12%左右,太阳能系统的平均投资回报率(ROI)下降多达2.5%。
“双反”初裁定调
美国商务部初裁确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在美国销售的太阳能电池倾销幅度为31.14%至249.96%。美国商务部的强制应诉企业是无锡尚德和天合光能,将分别对这两家企业征收31.12%和35.87%的关税。本案中的其它企业平均关税为31.20%。
但是,在本次调查中没有单列出来的中国企业,将被征收的税率高达250%。美国商务部对于这些厂商征收较高关税的理由是,要阻止中国厂商与那些目前不在惩罚名单上的现有企业结成新的合资企业。
上述关税将是初步关税,还需要得到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分别在今年10月9日和11月23日通过终裁的形式加以确定。但是,这些关税将从2012年2月,即初裁日期前推90天,开始收取。
目前尚不清楚美国商务部/ITC打算让这些关税持续多长时间,因为在初裁中没有提及具体的时间范围。根据日落条款,美国商务部必须在五年后撤销反倾销或反补贴关税命令,或者终止协议,除非美国商务部和ITC确定这么做可能导致倾销和补贴行为复发或在可预见的未来将造成重大损害。
IHS iSuppli公司认为,许多中国厂商和美国平价太阳能联盟(CASE)将寻求在最终决定得到通过以前,使关税实施时间短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