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发展传统经济的思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专家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国务院常务会议30日讨论通过了《“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曾参与相关问题调研和文件起草工作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表示,《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有利于又好又快地培育和发展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
他说,《规划》是对2010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在当前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对于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冯飞说,全球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孕育期。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国家都在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参与新一轮科技竞争的能力和条件。通过发展新兴产业,对于缓解我国面临的资源、能源和环境压力,改变粗放的发展方式,稳定增长,带动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他说,从目前来看,曾经带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房地产、汽车产业对国民经济的驱动力已经大不如前。我国经济发展不能再过度依赖钢筋、水泥了。当前,我国特别需要新的产业带动,支撑新一轮经济增长。
这次会议指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注重优化政策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加强自主创新,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走开放式创新和国际化发展道路。
对此,冯飞说,有关表述针对性和指导性很强。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能沿用发展传统产业思路,必须通过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他说。
在谈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时,他说,发展传统产业时,人们还可以照搬国外成功的经验。买来主要技术和生产设备就可以扩大生产。但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国际上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以套用。在配置资源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不要过度关注规模的扩张,要重视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与产业技术体系的完善。
冯飞表示,新兴产业的许多新技术更新换代较快,往往存在一定的技术和投资风险。这就要求政府不能仅关注少数技术,过分追求这些技术的产业化规模。否则,一旦更为先进和具有成本优势的新产品出来,原有产品和产业就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这种创造性的破坏不但容易造成原有大规模投资的浪费,还可能使相关企业和地方错失难得的其他重要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机遇。
他认为一些地区出现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同质化的苗头。这容易引发价格战、地方保护主义乃至市场的人为分割等恶性竞争行为,导致资源无法有效整合。“实际上,我们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最大的优势就是规模巨大的市场。某些地方政府封锁本地市场的行为实际上是削弱我们自身的优势。因此,地方政府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要有所为有所不为。”
在谈到注重优化政策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的问题时,冯飞表示,“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体制机制问题已经束缚了创新主体的手脚,制约了创新。”地方政府过度追求新兴产业的规模,以及市场准入,新药品的审批、三网融合、空域管理等和体制机制问题有关系。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优化政策环境很有必要。
2010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我国计划用20年时间,使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