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美光伏“双反” 中国已忍无可忍

来源:发布时间:2012-05-25 08:36:59

 

继人民币汇率、钢管、汽车轮胎之后,中美经济关系中又多了一个敏感区域---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竞争。美国继欧洲之后,已成为中国发展最快的新兴市场,但一场“双反”保护曲,已让我光伏产业在美市场几乎停滞。我们不惧怕贸易战,尤其是当贸易战主动来找我们的时候。

中国商务部24日发布公告称,经初步调查认定美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部分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违反世界贸易组织(WTO)有关规定。美国媒体据此认为,中国政府的调查是对美国此前对中国太阳能光伏企业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反击措施。

去年10月,美国7家太阳能光伏企业向美国商务部提出诉讼,声称部分中国企业在美“低价倾销”太阳能电池板,从而挑起中美间“光伏大战”。美国商务部3月裁定反补贴征收2.9%-4.73%的关税;本月17日,美商务部宣布对中国企业“双反调查”初步结果,裁定将对中国相关企业征收31.14%-249.96%的反倾销税。

无论从经济战略还是从国内企业和雇佣者意见的角度思考,美国都不能接受中国的能源产品借助成本优势占据美国市场。此外,基于美国大选选情日益白热化,中美贸易问题已经被“捆绑”。在这种情况下,指责中国在贸易问题上“不守规矩”,是一种“便宜的”打击对手和转移责任的方法。贸易问题政治化是美国国内政治一大重要特点,而在大选的“政治要求”面前,“任何人和命题都可能成为牺牲者”。

不少分析观点认为,中美之间很可能围绕可再生能源产品打响新一轮贸易战,这一领域已经成为继人民币汇率、钢管、汽车轮胎等问题后中美经济关系中又一个敏感区域。但有分析认为,相对于中国企业对美国市场的依赖,美国新能源企业在中国市场的份额相当有限,这决定了中国的“反制措施”可能不会对美方产生实质性影响。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使用者和新能源产业发展最快的两个国家,中美在这一领域已经展开针锋相对的对抗。

中国机电商会与多家太阳能光伏企业近日举办联合发布会。尚德、英利、阿特斯与天合光能四家光伏企业发起成立“光伏发电促进联盟(SEPA)”,反对美方的反倾销初裁。

中国机电商会发表声明称,美国征收反倾销税初裁毫无根据,并呼吁在反倾销终裁调查程序中纠正其不正确、不公平的做法。该商会还认为,人为认定中国企业存在倾销,并毫无根据地确定了中国企业的倾销幅度,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严重。


根据程序,10月份美国商务部将做出最终裁决。有分析人士称,目前中国企业光伏产能严重过剩,已超过全球需求,企业产品和形象也参差不齐,光伏领军企业抱团加强自律,维护自身权益很重要,但最终能否影响美方最终裁决还要看下一阶段抗辩,关键要看美国政府的态度。

更为严重的是,在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太阳能反倾销初裁结果后,德国最大的太阳能组件制造商Solarw orld也表示,公司计划于今年年中在欧洲发起针对中国太阳能制造商的反倾销诉讼。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对于美国的双方调查并不是很担心,毕竟目前美国光伏市场容量有限,但如果欧洲也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那对中国光伏业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深受欧债危机影响,并且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一直在下调光伏补贴的欧洲各国,其对于光伏产品的需求正持续下滑。中国光伏产品80%出口欧洲市场,特别是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相对而言,美国光伏市场不过是一个新兴市场。而一旦欧美市场遭挫,即便有日本、非洲、东南亚、澳大利亚、南美等新兴市场可供开拓,但市场容量根本无法支撑中国光伏企业的产量。

光伏行业是个高补贴行业,需要政府用财政支撑。无论是反补贴还是反倾销,我们有大量的证据可以证明没有存在倾销和中国政府给予了过量的补贴问题。相反,德国或者美国给予这些企业的补贴要远远高于我们。

美国的双反已经从经济上升到政治问题,呈现双输的结果。贸易战是两败俱伤,中国政府和企业有很多种反制措施,但我们不希望这样做。当然,如果真的(贸易战)打到了家门口,我们也会拿起武器反击。

但从长远来看,这也告诉我们,劳动力成本和补贴优势并不能长期依存,从根本上我们仍要回归到技术进步和创新来赢得竞争优势,以技术赢得市场。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政府扶一把,国内企业还需多自强、自立,尽早成长起来!另外必要的并购重组整合、做大做强似乎也不可避免!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205/25/255186.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双重认证背后 中国光伏标准的参考路径来源:投稿 发布时间:2026-06-12 15:46:49

本文聚焦中国光伏产业在产能与技术全球领先背景下,标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的现实问题。文章以SNEC 2026展会隆基获颁的两张证书(晶体硅组件高性能认证、BC组件户外实证优异表现奖)及一项战略合作签约为切入点,阐释标准构建的双重路径:一是依托实验室建立高于IEC的自主性能评价体系,定义“高性能”;二是通过覆盖多气候区(如吐鲁番干热、漠河极寒)的长期户外实证,验证产品在真实场景下的可靠性与能效表现。二者形成互补验证闭环。在此基础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与隆基签署协议,联合构建面向沙漠、沿海、屋顶等典型场景的全生命周期可靠性评估体系,推动标准从纸面走向产线与应用。全文呈现了政、产、学、研协同共建中国光伏标准的实践逻辑与阶段性进展。(198字)

骨折价中标后,光伏项目被中国烟草叫停来源: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6-11 17:04:19

中国烟草总公司下属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于6月10日宣布中止永安科技园光伏发电合作项目采购活动,原因是中标候选人安徽幂能科技有限公司被查实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该项目装机容量为1.81713兆瓦,此前于4月30日以0.54的折扣率(即报价仅为基准价54%)由安徽幂能中标。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资质有严格要求,包括须具备新能源电力相关经营范围、近三年同类项目累计装机不低于18兆瓦、提供真实有效的业绩备案证明及基本账户信息等,并明确将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行为列为取消资格情形。目前采购人已决定重新启动招标程序。

20GW!中国能建2026年度光伏逆变器集采招标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6-08 17:10:34

中国能建于6月5日发布2026年度光伏逆变器集中采购招标公告,计划采购总容量达20GW,涵盖集中式与组串式两大类逆变器,共划分为8个标段。招标对投标人资质提出严格要求:所投产品须通过CQC、CGC、TÜV或同等资质第三方机构认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人还需具备GB/T19001(ISO9001)、GB/T24001(ISO14001)及GB/T45001(ISO45001)三项管理体系认证,且所有证书须在投标截止日当日持续有效,并需附官方认证查询平台出具的状态有效截图作为证明。该集采旨在统一技术标准、保障设备质量与供应链稳定性,服务于中国能建未来一年大型光伏项目建设需求。

四川400MW光伏项目开工!来源:数字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3 16:43:21

5月30日,四川甘孜州乡城县正斗乡正式启动甘孜乡城正斗Ⅰ标光伏发电项目标段二(光伏区)建设。该项目总装机规模为400MW(交流侧),直流侧容量约467.5MWp,整体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为220kV升压站,二标段为光伏区(本次开工部分),三标段为送出线路,四标段为储能系统。项目业主为四川省国有控股企业——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由新筑股份(持股51.6%)、TCL中环(26.8%)和乐山电力(21.6%)共同出资组建。此前,中国电建成都院与中建三局联合体以7.60亿元中标标段二EPC总承包,单价为1.90元/W。

超越巴西法多国!这个国家跃升为中国光伏组件第二大出口市场来源:PV光圈见闻 发布时间:2026-06-03 08:31:54

本文基于能源智库Ember的报告,指出菲律宾已跃升为中国光伏组件第二大出口市场,2026年对菲出口量创纪录,前四个月累计运抵超4.13GW,远超巴西、西班牙等国。进口激增反映其屋顶光伏市场正加速扩张:2025年组件净进口额达4.83亿美元(5068MW),是当年大型地面电站装机量的五倍以上;卫星与电网数据表明,2025年4月以来已新增约600MW未统计的屋顶光伏装机。高电价(过去一年零售、商业、工业电价分别上涨17%、18%、14%)显著缩短投资回收期,叠加能源紧急状态及地缘风险,屋顶光伏经济性与战略价值凸显。Ember预测,未来24个月内新增3500MW屋顶光伏装机具备可行性,但需政府出台针对性支持政策。(199字)

中国能建:山西100MW光伏项目并网!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06-02 08:31:48

中国能建中电工程西北院投资建设的交口县100兆瓦光伏项目于5月31日成功并网。该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交口县桃红坡镇与双池镇,占地约3222亩,创新利用露采煤矿复垦区土地,建设内容包括10万千瓦光伏电站、35千伏集电线路、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容量80万千瓦)、26.5公里220千伏送出线路及国网对侧站间隔改造。作为西北院在山西首个独立投资的新能源发电工程,项目已获省级新能源机制电价,并打通当地第二条新能源外送通道。投运后年均发电约1.68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5.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3.9万吨。项目建设历时7个月,克服冬季施工、采空区跨越、物资运输及外部协调等多重困难,实现全容量一次性投运。(199字)

印度首次否决中国光伏专家组设立申请!来源:光伏见闻 发布时间:2026-06-01 09:51:33

本文报道了中印光伏贸易争端的最新进展:2024年5月22日,印度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首次否决中国设立专家组的申请,该申请旨在审理印度针对进口光伏及高科技产品实施的多项贸易限制措施。争端源于中方自2023年12月提起申诉后,双方经多轮磋商未果。中方指控印度加征进口关税、推行本土采购优先政策、实施生产挂钩激励计划(PLI)及型号制造商核准清单(ALMM)等举措,构成对华歧视,违反WTO《关贸总协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印度否认违规,并反指中国主导全球光伏供应链却限制他国产业发展。依据WTO规则,中国可于下次会议二次提交申请,届时专家组将自动成立,重点审查印度进口关税与本土扶持政策的合规性。该争端是中方就印度汽车、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发起的多项WTO申诉之一,背后折射出双边贸易规模扩大(2025–2026财年达1511亿美元)与巨额逆差(1121.6亿美元)并存下的产业博弈加剧态势。(199字)

美国维持光伏产品 “双反” 壁垒! 中方已出手!来源:数字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6-01 09:50:17

本文介绍了美国对中国及中国台湾地区晶体硅光伏产品维持“双反”(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最新进展。2025年5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第二次日落复审终裁,认定取消现行措施可能导致美国国内产业遭受持续或再度实质性损害,决定继续实施相关关税,有效期或将延长5年。该措施始于2014年美方应诉企业申请发起调查,2015年正式征税,并于2020年完成第一次日落复审后延续。面对长期高压壁垒,中国光伏企业尝试多种迂回方式拓展美国市场,但收效甚微。与此同时,中方已启动反制:商务部于2026年3月27日对美国限制绿色产品贸易等做法发起贸易壁垒调查,初步认定其部分措施涉嫌违反WTO规则及中美共同遵守的经贸协定。

晶澳科技与中国能建投资公司开展工作交流会来源:晶澳科技 发布时间:2026-05-29 09:15:59

5月26日,晶澳科技副总裁李少辉一行到访中国能建总部,与中国能建投资公司董事长王新平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举行工作交流。双方回顾了自2017年以来的合作成果——晶澳已为其项目供应超1.4GW高效光伏组件,并获对方高度认可其技术实力、产品品质与服务体系。会上,晶澳系统介绍了面向集中式电站、分布式光伏及海外复杂场景的系列化高效组件与全生命周期解决方案;中国能建投资公司则分享了在建、待建重点项目及海外重点国别市场布局。双方就项目协同、技术适配与资源共享等达成共识,明确将进一步拓展合作广度与深度,共同推动新能源项目高质量落地,助力国家“双碳”目标与能源绿色转型。(198字)

美国高举234%关税大棒,印度光伏 “脱美入欧”来源:PV Tech   发布时间:2026-05-27 16:28:59

本文探讨在美国大幅加征关税(初步AD/CVD综合税率高达234%,叠加18%对等关税)导致印度光伏产品出口美国基本丧失商业可行性的背景下,印度光伏产业转向欧盟寻求新出路的战略动向。随着2026年1月欧盟—印度自由贸易协定(FTA)达成,印度制造商有望将欧盟作为替代性出口市场,尤其在欧洲推动清洁能源供应链多元化、限制中国逆变器使用的政策窗口下。然而,文章指出,印度面临多重现实挑战:欧洲市场对产品性能、认证、长期可靠性及可融资性要求极高;印度制造商在品牌认知、本地化布局、技术深度(如研发投入远低于中国)和信任建设方面仍显薄弱;FTA本身不自动转化为市场份额,需配套营销投入、投资者关系拓展及欧洲实体建设。尽管印度国内产能严重过剩(2025年组件产能达210GW,远超本土需求),为其出口提供结构性基础,但能否成功切入欧洲,取决于从规模扩张向技术升级与全球协作能力的系统性转型。

光伏专利战,这次中国企业赢了!来源:数字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5-26 17:18:16

本文报道了中国光伏企业在国际专利战中取得的关键进展:2025年10月,晶科能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宣告美国First Solar子公司Tetrasun所持中国专利(对应美国专利US9130074B2)无效;2026年4月29日,该专利全部被宣告无效,涉及17项权利要求。该专利系First Solar于2013年收购所得的TOPCon核心技术,在2025—2026年间被其用于在美国多地法院起诉晶科能源、阿特斯、天合光能、晶澳科技等十余家中国光伏企业,并同步发起ITC“337调查”,波及47家企业中的29家中资主体。尽管此次无效决定仅在中国生效,不直接影响美国诉讼,但为中方企业在美应诉提供了重要技术抗辩依据和策略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