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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光伏发电应用广阔 政策落实需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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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近日公布2026年9月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本次电价适用于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各类工商业用户,覆盖珠三角五市、惠州、江门、东西两翼及粤北山区等全部区域。电价按用电性质分为单一制和两部制两类,并同步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其中,珠三角地区代理购电价格环比上涨6.5%,其余区域电价明细亦一并公布。该电价自2026年9月1日起执行,是广东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下电网代理购电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反映当月电力供需、燃料成本及系统运行等综合因素变化。(198字)
8月13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与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我省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系统规范绿电直连项目管理。通知明确,绿电直连项目由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建设,电网企业不得作为投资主体;项目主责单位须具备法人资格,并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并网型项目须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节点现货价格结算;配建储能不得独立入市;上网电量占比原则上不超总可用发电量的20%。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须经企业申报、市级初审、省级评审后方可纳入清单并启动建设。此外,对运行绩效提出刚性要求:5年内累计3年运行指标不达标,须主动申请退出运营。
粤发改能源〔2026〕267号广东省绿电直连发展新规深度解读,详解60%自发自用率、30%用电占比、20%上网上限三条考核红线,分析机制电价二选一、超发负价结算、储能定位转型规则,附申报流程与四类场景适配方案,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广东飞南一期6.9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中标揭晓:四川融驰杭州西湖区分公司以1418.47万元(约2.05元/W)中标。项目涵盖全周期EPC服务,含屋顶加固、并网手续、等保测评及质保服务,落地广东四会,凸显分布式光伏开发向精细化、合规化升级趋势。
2026年7月,广东省新增备案光伏项目7941个,总容量2256.93MW,总投资超82.58亿元,其中工商业光伏项目2322个、容量约2256.93MW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原文未单列工商业总容量,但结合上下文及标题“备案2.26GW”可推知该数值即指工商业部分),投资达34.34亿元。项目分布高度集中,东莞、中山备案数量均超200项;装机容量前三为东莞(137.03MW)、佛山(92.02MW)、湛江(86.34MW),合计占当月工商业总量的31.51%。单体最大项目为中建科工承建的湛江钢铁三期分布式光伏项目,装机28.85MW,全部自发自用。参与企业共1343家,涵盖国企与民企;东莞泰合惠晟新能源备案项目最多(91个),阳江市绿能新能源投资额最高(1.2亿元)。
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8月1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征询期为2026年8月17日至9月18日。该文件旨在推动辖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项目规划、建设、并网、验收及运行等环节,强化全流程规范管理。公告明确了公众提交意见的三种渠道:邮寄信函至洞头区发改局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或拨打能源和环境科电话反馈,并要求来件注明文件名称及“修改意见”字样。附件同步提供了征求意见稿全文,供公众查阅参考。此举体现了地方政府在新能源领域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治理规范化水平的工作导向。
本文是广东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的评估通告。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及行业标准《分布式电源接入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导则》(DL/T 2041-2025),广东省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的承载力评估工作,旨在科学引导分布式光伏合理布局与有序建设,推动源网协调发展。通告公布了三项核心信息:一是全省各县(市、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及其对应的评估等级;二是接入受限的镇(街道)名单;三是提供线上查询渠道——“广东省分布式光伏承载力查询平台”。此外,明确低压配电网具体可接入容量需向属地供电营业厅进一步核实。
广东惠州市能源主管部门发布公告,拟废止首批共计7.6吉瓦(GW)的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此举旨在规范光伏项目开发秩序,盘活长期闲置、未实质性推进的备案资源,优化电网接入容量空间,提升存量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效率与落地转化率。通过清理“僵尸项目”,为技术更先进、条件更成熟、并网能力更强的优质新增项目腾出政策、资源和电网接入空间。公告明确了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至8月15日,期间相关企业可就拟废止项目提出正式异议,并提供了联系电话与电子邮箱等反馈渠道。附件《惠州市2026年首批光伏发电项目废止清单》列明了具体项目信息。(199字)
2026年6月,广东省新增备案光伏项目6877个,总容量2178.31MW,总投资超85.03亿元,其中工商业光伏项目1505个,容量占比突出,总投资达30.38亿元。项目主要集中在东莞、佛山、中山、惠州、广州五市,备案数量均超100项;按容量排序,东莞(163.86MW)、珠海(142.51MW)、佛山(87.38MW)位列前三,合计占当月工商业光伏总容量的42.67%。单体规模最大的是华能东莞燃机热电公司在珠海斗门区投资3亿元建设的100MW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企业共1201家,涵盖华能等国企及维初新能源等民企;江门维初新能源备案项目最多(18个),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投资额居首(3亿元)。
广州市住建局于2026年7月29日发布通知,明确自印发之日起,所有新签订设计合同的建筑须全面执行《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通知要求新建建筑优先在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屋顶条件受限的,应在项目用地红线内适宜场地补建。对有集中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可选用太阳能热利用或空气源热泵系统;超高层或因安全、消防等原因确难实施的项目,须经专家论证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光伏系统须纳入建筑工程全流程管理,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建设、设计、审图及监管单位均被压实责任,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将加强全过程监督与指导。(198字)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于2026年7月23日印发通知,正式公布首批纳入“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存量项目清单。该机制依据国家及广东省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系列文件设立,旨在通过规范价格结算方式,支撑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清单项目由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申报,经省、市两级能源部门与电网企业联合核实、公示及异议处理后确认。针对前期漏报项目,相关企业须于8月底前向属地能源主管部门补报材料;各地市需在9月底前完成审核与公示,并将信息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后续将由省级部门会同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复核,统一印发增补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