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及银行借款2.36亿元和2.2亿元,分别在酒泉和新疆岳普湖县进行2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为实施上述两个项目,公司将设立酒泉一号光伏电站投资有限公司和岳普湖一号光伏电站投资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新设子公司注册资本均为1000万元,主营业务是“太阳能产品的销售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ST申龙都持有100%的股权。
酒泉和岳普湖两个项目的投资回报期预计为8.6年和9.2年。公司认为,上述投资将进一步拓展公司在甘肃地区和新疆地区的太阳能工程、电站等业务,为公司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
当晚同时披露的另一份投资公告显示,公司拟通过香港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有限公司,在日本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日本株式会社,注册资本为9800万日元。
日本子公司将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半成品及其他应用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进出口相关业务及太阳能电站的投资、运营等。
ST申龙表示,设立日本子公司,主要是为了开辟公司在日本的光伏组件市场,可以规避市场壁垒和风险,增加全球市场份额,提升企业整体盈利。
ST申龙11日收报8.30元,上涨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