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事件简述:
1月30日,美商务部在联邦纪事上发布公告,就对华太阳能电池(板)双反案做出反补贴紧急情况初裁。美商务部决定将在2012年3月2日初步裁定反补贴税率后,向前追溯90天开始征税,即2011年12月3日以后进口至美国的中国涉案产品均将被征收反补贴税。
事件背景分析:
依照美国商务部方面的判断,中国太阳能企业在2011年第四季度向美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数量和金额均较上一个季度激增15%以上。并依此做出上述裁决。
从我们了解的数据上看,在整个光伏全产业链上,2011年全年中国向美国采购的光伏产业链设备量为30多亿美元,美国向中国采购的光伏产业链设备量为10多亿美元。
事件短期影响:
我们认为此次反补贴的初裁是美国对中国“光伏双反”程序的一个部分。
短期而言尚不能确定征收企业对象和征收标准。此次紧急裁定结果的发布说明之前美国将初裁结果发布日由2012年2月14日改至3月2日仅仅是一种技术调整。“光伏双反”的实质进程依旧按照美国政府预设的方向继续发展。
我们认为,整个紧急情况裁定表明,美国征收中国光伏产品的发补贴税的意愿较为坚定,3月2日宣布征收反补贴税的可能性增大。短期对于中国光伏产品企业对美出口将产生不利影响,增加其开拓美国市场的难度。
行业长期观点:
长期看来,美国“光伏双反”政策有可能为其他国家所效仿,此前印度在去年年末也对中国光伏产品提出“双反”议案。一旦作为光伏市场的欧洲部分国家效仿美国的政策走向,将对中国光伏企业现有的市场环境带来较大的影响。总体而言,美国的这次紧急情况裁定增大了国内光伏行业复苏的不确定性。
我们认为,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国管理层为了对冲“双反”事件对于中国光伏相关企业的不利影响,将会继续维持或者加大对于光伏发电的支持力度,中国国内的光伏装机需求有望继续保持较高增速。
投资建议:
我们维持太阳能光伏行业增持评级,建议继续关注受益于国内光伏装机加速增长的光伏逆变器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