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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太阳”补贴微降 光伏招标规模将扩大

发表于:2012-02-03 10:29:11    

索比光伏网讯:2月1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金太阳示范工作的通知,明确2012年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为7元/瓦,而2011年补贴标准为8-9元/瓦。通知还规定,独立光伏、风光互补发电等项目的补助标准另行确定。与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技术相结合的集中成片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在7元/瓦的基础上考虑储能装置配备等因素适当增加。

光伏补贴标准虽然下降,但由于光伏相关成本下降,目前的系统造价应该在13-14元/瓦左右,今年的光伏补贴额度基本占到系统造价的50%以上,保持了以往的力度;而今年招标的规模或将继续扩大。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指出,虽然单位光伏补贴减少,但由于用户数量增加,实际补贴总量仍没有降低。“从政府的支持来看,政府已经意识到光伏行业现在非常困难,特别是多晶硅。”林伯强认为,《通知》的下发可以说是救市的一种表现。以往光伏发电企业90%的市场针对国外,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进一步恶化,光伏发电企业亏损严重,而短期内转向国内市场,又存在成本过高等诸多问题,在其看来,这种转变至少需要2-3年时间的过渡。但关键是,光伏企业要不断推动技术进步,同时政府也要在终端领域给予更多补贴和优惠政策。

招标门槛未提高

通知要求,光伏发电集中应用示范区项目需整体申报,总光伏装机容量原则上不小于10兆瓦,分散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原则上不低于2兆瓦;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建设的光伏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与用电单位签订长期协议;项目单位资本金不低于光伏项目总投资的30%。

对比2011年金太阳工程的通知发现,今年虽然新增了对分散建设用户侧发电项目装机容量的限制,但姚玮认为,这并没有提高门槛,绝大多数光伏项目均能达到要求。

规模较大的集中成片示范光伏项目和已批准的集中应用示范区扩大建设规模将有限获得财政支持。通知指出,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商业区进行集中建设的用户侧光伏发电项目必须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协调项目建设、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方面工作,且项目必须在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通知还明确金太阳示范工程的光伏电池组件、光伏逆变器和储能蓄电池等关键设备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比如:要求晶体硅光伏组件全光照面积的光电转换效率(含组件边框面积)≥14.5%,非晶硅薄膜光伏组件≥7%,CIGS薄膜光伏组件≥10%。且光伏电池组件生产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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