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患来袭
中国太阳能光伏产业最早启动于国外市场。
2004年,德国引爆欧洲光伏市场;2005年,意大利启动全新的上网电价补贴政策;2007年,西班牙光伏市场启动。在欧洲朝气蓬勃的太阳能光伏市场中,政府补贴成为强有力的引擎。
那几年,太阳能光伏太贵,每度电达到4元,中国用户消受不起,以尚德和英利为代表的中国光伏企业,将主战场选在欧美。
但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将光伏的好光景打破。很多光伏企业长达几个月没有海外订单,有些甚至面临资金链断裂的危险。到了2010年,市场出现转机,重新火爆,但危机已在潜伏。
2011年,欧债危机爆发,欧洲经济快速步入下行通道,光伏产业再度面临厄运。德国意大利先后下调光伏补贴,光伏产品价格直线下跌。
在美国,由于中国光伏产品价格比较低,把美国人憋住了,有三家太阳能光伏企业撑不住倒掉了。于是,七家美国企业牵头,诉“有政府补贴”的中国企业在美倾销,申请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
但归根结底,这仅仅是正常的贸易摩擦而已。国际贸易从来都是对等原则,你打了我一拳,我一定会还你一脚。美国人自己也很清楚,他自己的产品要100元,中国产品只要40元,为什么不用价廉物美的产品呢?即便美国人真的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100%的惩罚性关税,中国也会采取一定的报复性措施。“双输”的结局,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
西电东输是昂贵的一厢情愿
欧美市场不行了,中国光伏企业自然把眼光转向国内。
2011年8月,光伏发电标杆价格出台,在2011年12月31日前投产的光伏项目,享受电价1.15元。这无疑是给中国的光伏企业打了一针强心剂。国内光伏市场的启动似乎已水到渠成。
但中国的光伏产业究竟应该怎么发展?选择什么样的发展路径?
任何一项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都无外乎符合两条:“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就光伏而言,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实际应用没有问题,但经济的合理性仍值得商榷。
我国西部地区太阳能资源极丰富,且西部地区涵盖广大的荒漠,为大型太阳能电厂发展提供了空间。西部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在一些人看来,是一道绝佳的经济发展良方。
于是,西部数省区近年来爆发了光伏发电建设的热潮。但壮观的背后则是困局。光伏电站建成了,要发电了,但电发给谁呢?谁能要这个电呢?西电东送成为唯一的选择,但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则难上加难。
能源在西边,用电在东边,西部的能源要朝东部流动。但从长远来看,中国的工业重心应当朝能源丰富的地方战略性转移。这与中国现今的产业转移方向是一致的。
回头再看青海格尔木光伏电站的问题。即便有国家电网的配合,格尔木的光电要送往西宁,距离800公里,但那里并不需要,因为西宁是水电之都,拥有黄河上几个大的水电站。那么,就必须要再往东送,还得建设输配电设施往东送。
光伏发电年利用小时数仅1700左右,但为了送这些“稀薄的”电能,不仅需要层层升高电压,还要配套新建一系列高压、超高压甚至特高压的输变电装置,到达目的地后,还要层层降压才能使用。为了利用少量的新能源,我们要付出如此高昂的经济代价。这是不是舍本逐末?
新能源有几大弱势:能量密度低,如果说传统能源是能量块的话,那么光照能量密度较小,仅仅是能量膜;供能过程具有随机性和间歇性,一片云过来,光伏电站就发不了电了;不能大规模储存,否则要付出极高的经济代价。
可以预见的是,西部地区光伏电站建成之日就是困局开启之时。因为电网配套建设并未启动,电运不出去,发不出来,电量无法计算,每度电补贴也无从谈起,建成的大规模光伏电站将被无情地晾在荒漠中。
“自发自用”将盘活整盘棋?
如果我们改变一下思路,不往外送,就在本地使用呢?荒漠中大规模建光伏电站,发电后就地使用,大规模消纳于西北电网,可以替代大部分传统能源。
欧洲太阳能发电采用了“分散开发、就地供电”模式。德国光伏发电容量为1732万千瓦,2011年底达2300万千瓦,超过我国三峡水电站装机规模,基本都分散地建在用电户屋顶,分布式接入系统。用电户可以自建自发自用,富余电量可向电力市场出售,供电不足则由大系统补给。
这种开发模式的优点在于:电力就地消纳,基本不弃光,电量得到充分利用;不用远距离送电,故不用配套新建大量高压、超高压输变电设施,节省大量投资并减少大量输电损耗;电源分散,故接入系统电压等级很低,好比在“毛细血管系统”里运行,出力不稳定的新能源电力对主电网影响甚微。
“自发自用”模式已经成为国际上发展新能源的一大趋势,我们完全可以效仿。一栋民用住宅,在屋顶铺设太阳能电池板,实现光伏建筑一体化,可以自发电40度。如果这栋房子原来要从大电网买100度电,现在只要买60度电即可。
这样,用电结构改变了。如果推广全国的话,意味着大电网的供电减少了40%。在中国电力结构中,煤电占70%,节省四成,就相当于节省了28%,整个火电厂减少三成,这对世界将是多大的贡献?这不就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了吗?这样因地制宜、可行易行的事,为什么我们不去做?偏要到沙漠里集中建设,偏要远送到东部,导致劳民伤财呢?
我们可以两条腿走路,既集中开发,又分散开发。自发自用,既优化了供电结构,还降低了用电成本,又实现了节能减排,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作者系国家有关部门官员,署名为化名。)(本刊记者胡雪琴采访整理)
光伏
“加快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开拓多元化的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市场。”看似庞大的中国光伏产业,事实上离这个目标还有很远的距离。2011年,“两头在外”的中国光伏业,深陷欧美光伏市场困局,美国针对中国输美太阳能电池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使得最具代表性的新能源旗手一年来将“行业悲情”演绎到了极致。2011年7月,国家发改委推出了《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确定了太阳能光伏标杆电价,西部由此掀起大规模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的热潮。阳光照进国内是中国光伏业的必然选择。
我国主要光伏补贴政策
1.特许权招标
2009—2011年连续三年进行特许权招标,规模分别为10兆瓦、280兆瓦、500兆瓦。
2.金太阳示范工程
对光伏组件、逆变器和蓄电池给予50%的招标补助,其它部件给予每瓦4元~9元的补贴。
3.广电建筑应用一体化
2011年2月,财政部、住建部下发 《关于组织实施太阳能广电建筑应用一体化示范的通知》。
4.全国统一光伏上网电价
对非招标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