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飞速发展的同时,整个产业的标准化进程却相对滞后,并可能成为制约整个行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一些专家和业内人士建议,我国应在短期内集中力量推进光伏标准化工作,促进整个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产业标准化相对滞后
我国光伏产业经过几年的迅猛发展,已基本形成了涵盖多晶硅材料、铸锭、拉单晶、电池片、封装、平衡部件、系统集成、光伏应用产品和专用设备制造的较完整产业链,其中中国光伏电池生产规模已居世界前列,但产业标准化工作却相对滞后。
以产业上游的多晶硅材料为例,由于准入标准缺失,我国多晶硅产业在发展初期一度出现无序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受多晶硅价格高涨的诱惑,盲目采用低成本但高污染的技术进行生产,其生产出来的低端产品对产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西安隆基硅材料公司总经理钟宝申说,美国、德国等国家是当今世界主要的多晶硅生产国,却没有出现严重污染现象,原因是采取了严格的准入标准和门槛。而我国由于没有多晶硅准入标准,一些企业和个人不懂技术也来搞多晶硅,造成了污染和低端产品过剩,这充分说明标准和规范对于一个产业的重要性。
江苏省光伏产业协会原秘书长魏启东说,我国光伏产业的标准化工作与国际先进水平及国内产业和市场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目前我国已经正式出台的光伏国家标准已有数十项,但整个产业的标准规范缺失仍超过80%。
魏启东认为,我国在太阳能光伏利用方面的标准和产品认证用标准等综合性标准化研究方面还存在较大的空缺,特别是有关并网光伏发电系统以及光伏建筑集成系统标准的研究工作还有待加强。
--标准不完善带来弊端
在全球化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统一、完善的行业标准,对于一个国家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对于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来说也是如此。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韦东远说,我国由于光伏产业没有统一的国家行业标准和检测机构,使得国外光伏产品进入我国市场时,不需要任何机构的监测,关税也几乎为“零关税”;而我国光伏产品进入欧美市场,却要经过严格的监测,并取得认证资格以后方可进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光伏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我国光伏产业发展主要得益于国际市场,目前九成以上的产品用于出口,并在国际上具备了较强的竞争力。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在光伏产业国际标准的制定领域,却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不利于我国光伏产业进一步参与国际竞争。
浙江省太阳能行业协会秘书长沈福鑫说,国际光伏市场上,国外的大企业数量不是很多,但实力都很强大,大到足以制定国际标准的地步。目前的情况是国外不停地制定标准,我们跟在他们后面跑。在国际标准中我们没有发言权,老是依据国外标准,永远是被它拖着,没有自主性。
随着近年来我国国内光伏市场的逐步启动,产业标准化滞后于市场需求的矛盾也在日益凸显。江苏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王特里说,天合公司近年来在国际市场上发展顺利,对于开拓国内光伏市场也很有兴趣,但有一个担心就是国内光伏市场的标准要求不如国外那样严格和规范,使得在国内市场竞标时,一些在国外不一定有市场的光伏产品可能采取非常规手段中标,扰乱市场秩序。
在对于启动国内市场至关重要的光伏发电领域,标准缺失也是其进一步推进的主要障碍。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副院长蒋利萍说,现在光伏国家标准里面有一些关于太阳能发电的标准,但问题是很多标准都不是强制性的,而是推荐标准。特别是至关重要的并网发电标准只有3个,远远满足不了太阳能光伏发电并网的技术规范要求。
--建立适合国情的标准化机制
针对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标准相对滞后的现象,一些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我国应加快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标准制定机制,完善太阳能光伏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同时积极参与国际光伏产业技术标准的制定,进而增强我国标准制定的国际话语权,推进并加速我国光伏产业技术的发展进程。
据了解,我国早在1987年就成立了全国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了一些太阳光伏能源系统领域的基础类标准,随后又对部分国际通用的IEC(国际电工委员会)光伏标准进行了转化,替代了原有的部分标准,而目前光伏标准的制定工作主要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牵头进行。
魏启东说,近年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鼓励光伏企业承担标准的编制工作,各企业均可申请制定标准。在申请时需要提供标准的初稿,审查归口工作由专业标委会负责。这种做法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光伏产品相关标准的制定,并使产品在刚推广时就有相应标准规范市场,但存在审批时间较长的问题。
浙江省衢州市经委工业投资与规划处处长周翔说,太阳能光伏产业现在还没有明确的归口管理,这给标准制定带来了一定困难。由于整个太阳能光伏产业链涉及了多个领域,包括化工、金属、新材料、电子等,由单一的部门来制定标准比较困难。针对这一问题,应进一步探索适合产业特点的标准制定机制。
蒋利萍认为,如果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来做相关标准的制定工作,应该把电网企业,调度专家,规划发展方面的专家等都纳入整个的标准制定团队里面,这样有利于光伏发电并网标准的制定。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常务理事马学禄则认为,我国今后出台太阳能光伏产业标准,应采取循序渐进的原则。一项标准出台后,可以先试行几年,在市场验证和企业适应后,再进行修订成为强制性标准,最后再与国际标准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