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将可能于2012年1月和2月就“双反”调查作出初裁,最迟将于明年11月作出终裁。在美国商务部作出初裁之后,反倾销、反补贴税将开始适用,进口商将在产品清关时被要求支付保证金或押金。
目前本案的调查核心在于,美国的光伏企业的经营情况恶化,是否与来自中国的进口相关。
作为中美双边贸易的活跃律师,美国世强律师事务所(Steptoe&JohnsonLLP)华盛顿总部的合伙人肯尼斯·皮·尤因(KennethP.Ewing)告诉本报,根据以往历史经验判断,低迷的经济形势,加上11月开启的美国选举周期,中国光伏太阳能企业很有可能获得一个不利的裁决结果,包括更高的对美出口关税。
尤因指出:“企业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管结果,抗争到底,以获得至少一个相对较低的倾销和补贴税,因为美国自身的光伏太阳能产能也有限,不可能就此将中国光伏产品拒之门外。”他说。
中国企业抱团应对
此次“双反”调查,对中国光伏企业来说无异于一场“地震”,光伏企业在抱团应对的同时,也在积极寻求新的出路。
“2002年时我们在西藏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高达10元/度,而几年之后的今天,光伏上网电价已经降到了1元/度,不久的将来我们就可达到平均上网电价的水平,而我们未来的目标市场则是国内市场。”天合光能(TSL.NYSE)董事长高纪凡在发布会上作了上述发言。
阿特斯阳光电力公司作为赴美抗辩的主力企业,其总裁兼CEO瞿晓铧对本报指出,今年阿特斯全球销售大约在20亿美元,在美销售大约为2亿美元。从去年的情况来看,其在全球的市场份额大约在6%,今年估计这个比重还要上升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