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国商务部最终决定扩大调查范围,将使众多原本在调查范围之外的中国企业直接涉案,原本可能采取的商业调整方案将被堵死。
2011年11月9日,美国商务部就中国对美晶硅光伏电池“反倾销、反补贴”案(以下简称“双反”)正式立案。光伏“双反”调查将如何演化,有哪些对中国企业有利及不利因素,美国商务部又将如何最终裁决?就此,记者专访了中国光伏行业联合抗辩律师李磊。李磊现为美国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Sidley Austin)执业律师。他受14家中国光伏企业委托,代理此次调查的行业联合抗辩工作。
记者:上周,美国光伏企业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听证会前突然申请修改“双反”调查范围,这出于何种考虑?中方是如何应对的?
李磊:美国申诉企业要求将调查范围从中国产晶硅太阳能电池扩大至电池组件,在美国反倾销调查史上极其罕见,是一种典型的操纵调查程序的举动。其目的在于,一方面打乱中国企业的应诉部署,在ITC听证会上置中国企业于被动;另一方面针对中国企业可能采取的商业调整方案“收网”,堵死中国企业通过第三国组装“绕路”进入美国市场的可能性。
对此,ITC未作明确表态,而将在12月5日公布的初裁中确定调查范围。根据美国法律,ITC关于产业损害初裁的标准很低。因此,中国企业并没有寄希望于在初裁阶段取得无损害裁决,而是做好了产品范围扩大之下应诉的各项准备。
记者:听证会后,在美国商务部立案公告中,上述“修改调查范围”的意见并未被采纳,这是否是利好信号?这对调查会产生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