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赛维LDK光伏硅高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陈希一同样表达了这样的看法,但他对四氯化硅的资源化利用前景比较乐观。他此前表示,之所以还存在四氯化硅利用的瓶颈问题,主要是因为很多企业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处理四氯化硅上。但随着氢化技术在中国的渐趋成熟,消化大量的四氯化硅不存在技术障碍。
监管漏洞待完善随着多晶硅的高产出,四氯化硅的出产量也在大幅提升。为赚取不法利润,部分企业竟随意排放未经处理的四氯化硅废液,给生态环境造成难以恢复的破坏。
这也折射出我国在多晶硅监管方面存在漏洞。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日前表示,今年以来,我国连续发生多起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严重威胁环境安全,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这暴露了我国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危险废物利用处理能力不足、无经营资质企业大量存在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屡禁不止等问题。究其原因,一是地方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二是环境监管和执法不到位,对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处罚和打击不坚决。三是危险废物管理法规制度不落实。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表示,多晶硅在欧美发达地区产能比较大,如果不能实现四氯化硅的有效控制,多晶硅就不可能在环保要求更严的发达国家继续生产。
据了解,在美国,从安全和运输成本两个方面考虑,年产量达1000吨的多晶硅工厂,四氯化硅应当就地转化为三氯氢硅回用到系统中,不能作为副产物对外销售;年产量达3000吨的多晶硅工厂,则应当对废弃的氯硅烷采用回收工艺;年产量达10000吨的多晶硅工厂,金属硅就应当就地生产。
以目前的技术来说,实现四氯化硅的无害化处理是完全可行的。孟宪淦说,“出现环保问题,主要是部分厂家工艺技术不到位、环保管理执行不严格所致。”
在我国尚无专门处理四氯化硅企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也没有相关的准入规定。萧函分析表示,实际上关于四氯化硅的处理主要是近年来随着多晶硅产业的快速发展而产生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四氯化硅处理的乱象。
政府在监管方面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多晶硅企业的四氯化硅流向不明,政府未能有效监管。四氯化硅处理企业资质不符,政府也缺乏有效的惩罚措施。针对这些问题,他建议,政府应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的制定,建立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尤其是要加大对四氯化氢处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同时,加强对晶硅企业、四氯化硅运输企业、四氯化硅处理企业的监管力度,对于四氯化硅的流向建立严格的监控制度,做到“一企一档”。还有就是加大对四氯化硅处理企业的技术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