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公告代码:2011-017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与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就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节能镇江”)增资事宜达成一致,双方按目前在中节能镇江公司的持股比例
以现金人民币3,900万元、22,100万元分别向中节能镇江公司增资,上述增资金
额全部作为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中节能镇江公司注册资本由13,000万元增加
至39,000万元。增资前后投资方投资比例未发生变化,公司仍占中节能镇江公司
15%的股权。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1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
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节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合资方介绍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公司法
定代表人陈曙光,注册资本:29,302万元,经营范围:太阳能技术的研究、开发、
应用、投资;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维护与经营管理;太阳能应
用的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系统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的规划设计。
三、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公司对中节能镇江公司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3,000万元,其中中节能出资11,050万元;公司出资1,9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曙光;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太阳能发电系统的
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施工;太阳能灯具的设计、生产、销售和安装施工;技
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引进、技术转让;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设备、原料
的进出口;承接电力工程、照明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增资前后,中节能镇江公司股权结构:
增资前增资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出资比例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1,050万元85%33,150万元85%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1,950万元15%5,850万元15%
合计13,000万元-39,000万元-
四、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对参股公司增资主要用于中节能镇江公司年产300MW太阳能电池片及组
件项目(目前100MW已2011年8月中旬投产)建设,预计总投资138288万元,其中
一期100MW投资68600万元,二期200MW预计投资69688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87297m2,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
第二阶段扩建项目实施后,企业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组件年生产能力由100MW
提高到300MW。经测算,预计达产年平均营业收入251203万元。达产年平均总投
资收益率为 18.4%,达产年平均资本金净利润率为42.9%,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为所得税后22.3%,所得税前25.2%;全部投资财务净现值(I=11%)为所得税后
66039万元,所得税前84536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为所得税后6年,所得税前5.6
年。上述财务测算并不代表项目公司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
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节能就中节能镇江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金事宜初步达成意向,双方
按目前的持有比例以货币资金对中节能镇江公司增资人民币26,000万元,其中中
节能增资人民币22,100万元,公司增资人民币3,900万元。本次增资后,中节能
镇江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1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9,000万元。双方保持原
有持股比例,公司仍持有中节能镇江15%的股权。
本次增资协议尚未正式签订。
六、增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目的
中节能镇江公司一期 100 MW 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生产线已于 2011 年 8 月中旬
建成投产,为了推动太阳能镇江产业基地的发展,根据其发展的规划及目前的产
业态势,综合考虑采购议价能力、市场影响力、供货能力等综合因素,决定新建
200MW 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生产线。扩建后,中节能镇江公司太阳能电池片、电池
组件年生产能力由 100MW 提高到 300MW。鉴于中节能镇江公司现有的资金状况不
能满足扩产的需要,因而需要对中节能镇江公司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有利于中节能镇江公司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同时
也能进一步发挥公司太阳能光伏产业上下游资源的协同效应,从而对公司新能源
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中节能镇江公司的扩产,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资金财务风险:本次中节能镇江扩产项目投资额较大,除股东增加的
注册资本金外,中节能镇江公司还需要自筹大量资金,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
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中节能镇江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
风险,资金能否按期到位也存在不确定性。
(2)盈利能力风险:虽然目前国内、国际市场对太阳能光伏产品的需求存
在增长的趋势,但随着市场供给增加,如中节能镇江公司产品下游需求和销售价
格出现大幅度变化,本次新建项目能否实现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3)产能扩张风险:中节能镇江本次扩产,仍存在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竞
争对手能力增强等原因而导致的产品销售风险以及产能过剩风险。
(4)管理运营风险:中节能镇江公司扩产后在人才、技术方面存在一定的
管理、运营风险。
(5)行业政策风险:由于中节能镇江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电池组件、
太阳能发电系统的制造和销售等,受政策影响较大,太阳能光伏行业扶持政策、
外部环境的变化,带来行业政策不确定性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参股公司进行增资,由内部自有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