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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慈善总会被指虚开发票

发表于:2011-08-18 08:46:58     作者:索比太阳能 来源: 齐鲁晚报(济南)

?去年,济南历城二中只收到了一块太阳能板,但没派上用场,现在只能扔在墙根处。 本报记者 王倩 摄

近日,一知情人士爆料称,无锡尚德公司2010年向全国200所学校捐赠了价值1700余万的物品。但实际上,这些物品并未到学校手中,而是被尚德委托发放赠品的公司低价卖掉,所得巨款去向不明。

该人士还称,虽然是诈捐,但中华慈善总会收了相关公司5万元现金捐赠后,在未收到捐赠品的情况下,开出1754万元发票,让这次捐赠披上了亮丽的外衣。

1700多万元捐赠品592万贱卖

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连续四年获得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冠名权,每年都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向参赛学校捐赠上千万元的电池板。

2010年7月,第四届尚德电力杯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在江苏泰州进行,200所学校参加了比赛。

尚德公司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向参赛学校捐赠价值719万元的太阳能电池板和1035万元的电池片。

然而记者采访山东、江苏等地20多所参赛学校了解到,很多学校仅收到一块电池板,有的一块也没有收到。

根据捐赠书,尚德公司共捐赠3731块电池板,即便所有参赛学校都能得到一块,还剩3500多块。58万多片电池片,学校更是一片也没收到。

尚德公司指定北京中育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作为捐赠执行方,发放捐赠品,但这家公司相关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

但当时任公司教研室主任的罗凡华告诉记者,大部分捐赠品去年就被公司折价变卖,他出示了详尽的销售发票和财务清单。

罗凡华说,为掩人耳目,公司总裁王伟要求捐给每个学校一片电池板,“我们捐了200片,每片造价也就只有1000多元,实际上99%都卖了,50多万片电池片也全卖了。”

罗凡华称,电池板价值719万元,实际售价332万元。电池片价值1035万元,仅卖260万。所得的592万元巨款去向不明。

慈善总会

未收捐赠,却拿5万元开巨额发票

这样一场捐赠,却由于中华慈善总会开具了收货减税发票,企业享受了国家的减免税政策。发票是怎么开出来的?

中华慈善总会并没有收到过捐赠品,但要想使这次捐赠得到认可,就必须得到中华慈善总会的收货发票。为尚德公司从中华慈善总会开出发票的正是罗凡华。

罗凡华说,开发票不是免费的午餐,是有潜规则的。慈善总会暗示,要直接捐一点现金作为项目的运行费用,意思就是给点钱。“我们给他5万块钱的现金捐赠,然后给我们开了1754万(发票)。”

2010年,尚德公司因“捐赠”这批物品获得中华慈善总会颁发的2010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

2011年4月,罗凡华代表第五届大赛的捐赠执行方北京创新中意公司再次到中华慈善总会开发票,这一次中华慈善总会依然没有收到捐赠品。

罗凡华称,尚德公司的副总裁解晓南,也是北京创新中意公司的董事长,给了他5万元转账支票。他又给了中华慈善总会财务部的高主任,对方又给了他1500万元的减免税发票。

这张收货发票使得捐赠品迄今仍被尚德公司副总裁解晓南的公司合法持有,而按照捐赠协议,最终受益者本该是参赛的老师和学生。

据央视

尚德公司向本报发声明

立即调查捐赠品被变卖

本报济南8月17日讯(记者 王倩) 17日下午,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媒体总监张先生,向本报记者发来了一份媒体声明。

对于“诈捐”的说法,尚德回应称,他们已将2011年捐赠的价值1500万元的产品如期、足额送达。他们将派遣审核小组,监督创新中意,确保发放工作按计划如期、足额完成。

为加强此次捐赠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公司还将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创新中意执行捐赠物资的发放过程进行全程审计和监督,并向公众公布最后的审计报告。

而对于去年捐赠品被变卖一事,尚德表示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对该事件进行完整和彻底调查,并向公众公布调查结果。

此外,尚德将根据审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包括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

参赛师生得花不少钱

接受捐赠跟买一个样

本报济南8月17日讯(记者 王倩) 今年的第五届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已落下帷幕,记者了解到,山东赛区参加此次大赛的学校有13所。

参赛前,每个学校的带队老师都收到了大赛组委会发送的参赛通知,其中一条明确“参加总决赛的200所学校均可获得由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赞助的太阳能组件2KW”。

可比赛结束之后,很多学校却收到一份来自北京创新中意公司的通知:“……若希望获得2KW光伏组件的单位需提前汇2000元运费。”

曾带学生参加第四届大赛的李老师说,“去年也要交运费,我们没交,只获得了一块太阳能电池板。”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记者,学生参赛需要交每人1380元的参赛费,现在又需要2000元的运费,收到之后还要加上几万元的安装、购买配件费用,“看似得到了捐赠,其实还不跟买一个样吗?”

中华慈善总会

5万元是管理费没有潜规则

本报讯 中华慈善总会17日声明,依据该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于捐赠资金,总会本身按3%左右提取管理费,不存在所谓的“潜规则”。

事实情况是:今年4月15日,中华慈善总会根据“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承办单位代表罗凡华提供的无锡尚德公司捐赠书、承办单位收到捐赠物资的收据以及该批物资价格证明和物资清单,故确认了捐赠的发生,同时向无锡尚德公司开具了发票,这符合国家发票管理有关规定。

经与承办单位协商一致,北京创新中意教育有限公司于4月28日通过银行向总会捐赠人民币5万元工作经费,此笔经费进入总会账户的行政经费科目。

中华慈善总会称,该会是没有任何国家财政资金投入的社会民间组织,按规定提取的管理费是保证总会生存、运转和发展的重要来源。

对于捐赠物资,则不按照物资价值折算,而是根据工作需要并和捐赠者协商后提取或另捐一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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