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神州光电能源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赵枫指出,标杆电价和“金太阳”这两个政策并不矛盾,对促进光伏产业发展而言都是好事,只不过补贴的方式不同。“标杆电价是对发电项目所发上网电量进行的补贴,‘金太阳’则是在项目建设所需设备和投资进行的补贴。”赵枫说。
对此,沈宏文却有自己的看法。沈宏表示,标杆电价适用于一切非特许权招标项目和未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随着国内光伏市场的启动,这类项目所占比例将会大幅提高,所涵盖的范围也将更加广泛。相对而言“金太阳”政策所覆盖的范围较为狭窄。此外,标杆电价政策清晰,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力预测实际利润,而“金太阳”工程带来的恶性竞争往往导致企业无利可图。
“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金太阳’工程进一步成为‘鸡肋’,进而被进一步冷落。”沈宏文表示。
企业应将重心放在标杆电价市场
沈宏文表示,在标杆电价项目和“金太阳”项目之间,他更加看好标杆电价项目。
“无论是国外的光伏发展情况,还是国内的风电发展情况都已经证明,标杆电价是推动新能源快速发展的最有效方式。”沈宏文指出,“金太阳”项目的主要作用是推动光伏市场的启动和成本的下降,随着国内光伏市场的逐步成型,以标杆电价为主要激励措施的光伏项目更具发展前景。
据沈宏文预测,在初定的“十二五”1000万千瓦光伏总规划中,标杆电价项目至少会占据半壁江山,而“金太阳”项目的比重可能不超过四分之一。他提醒国内光伏企业,应当按照成本收益率合理竞标“金太阳”项目,但应把重心放在标杆电价市场上。
在孟宪淦看来,标杆电价和“金太阳”这两种政策各有其适用区域,应区别对待,同样重视。“其实这两个政策各有侧重,‘金太阳’侧重中东部,标杆电价则侧重西部。”
有鉴于此,孟宪淦建议企业要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决定在哪块市场有所作为。“可通过项目实践,来了解自己更擅长经营哪类项目,以及哪类项目的投资回报率更高。”孟宪淦同样认为,“十二五”期间,从市场比例看,西部标杆电价市场要比“金太阳”大,因此企业要考虑到主要的市场需求,力争多做标杆电价项目。
标杆电价与“金太阳”应有机结合
孟宪淦认为,虽然这两个政策都是通过补贴的形式来支持光伏产业发展,但是“金太阳”的补贴模式却不尽合理。
“对于标杆电价项目而言,企业是通过卖电来收回投资的,因此其必然会注意电站质量和管理。”孟宪淦继续表示,“金太阳”项目就不一样,是在建设之初便拿走补贴,其后继问题比较让人担心。
“因此从合理性来看,‘金太阳’一次补贴的办法不是最好的,用上网电价进行政策支持更好一些。当然,更理想的情况是最终‘金太阳’也走标杆上网电价的模式,这样便可保证电站质量和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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