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业集体“向内看”
事实上,早在年初,英利集团实现光伏发电成本1元/度得消息就已见诸报端,后经证实,“这还只是个理论值,需要在电网传输无损耗等条件下才能实现,所以我们不认为这是一个发布消息的好时机。”曾接受采访的英利集团相关人士称。
保定英利集团宣传部副部长王志新就表示,“上网电价是国家根据中国国情并参考欧州支持太阳能光伏市场补贴政策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制定的,有利于推动国内光伏市场的发展。作为企业来讲,应该不断降低光伏发电成本,争取早日实现平价上网。英利目前正在积极关注国内项目,争取进一步加大国内市场份额。”
伴随欧洲市场的需求下滑,虽然绝大多数中国光伏企业仍然以其为主,却也开始关注到内需的启动了。据了解,2010年英利光伏产品分布在欧洲82%,美国加中国17%,其它1%;而今年这一比例可能会调整为,“欧洲市场预计达到65%-75%,中国和美国全年预计达到25%-30%”。可想而知,正是在外需不足时,国内的需求启动才使得光伏业开始集体“向内看”。
“通知”有望为上网电价法铺路
不仅如此,“通知”的发布也被视作是在为后续补贴政策铺路,例如业内一直呼吁出台的“上网电价法”。
据了解,目前我国正在实行的“太阳能屋顶计划”规定为每瓦补贴20元;而“金太阳工程”规定,项目可以获得50%的初始投资补贴。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太阳能屋顶计划”和“金太阳工程”在支持光伏业发展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足。
比如,用户端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原则上自发自用,富余电量及并入公共电网的大型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均按国家核定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全国平均价格大约0.4元/千瓦)全额收购。这意味着,大型光伏发电项目几乎无法实现盈利,且发电就赔钱,生产积极性普遍不高,而用户端的自发自用项目,主要是助推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发展。
所谓的“上网电价法”正是通过对上网电价的管理弥补上述两项国家“计划”的不足。以德国为例,2004年德国实施修正后的《上网电价法》,规定光伏发电必须上网,电力部门必须依照规定的电价收购,上网电价每年下降5%。与此同时,德国还颁布了一系列优惠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
大同证券(博客,微博)电力分析师蔡文彬就认为,“若上网电价法出台,国内光伏市场将快速启动”。因为,“上网电价法具有可操作性强,更加注重实用性,补贴资金使用效率更高的特点。”
“但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问题在于,"标杆价",或者是未来可能出台的"上网电价法"能否得到电网的认可,认可了能否付诸行动。要知道,要求电网按规定价格收可再生能源发电就等于与其分利润,这是核心问题。”上述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