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2日,公司和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在嘉峪关签署了《项目合作意向书》,通过加强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谋求共同发展。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如下:
1、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负责以最优惠方式提供用于建设5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工程用地,在此基础上,公司负责在2011年至2015年的5年间,完成500MW光伏电站建设。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在协助公司对合作项目的立项审批、向国家及省发改委申请上网电价、向银行取得部分项目融资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公司计划于2011年在嘉峪关市先行投资4.5亿元,完成30MW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全力协助公司完成该30MW项目政府立项和电价审批,并获取省级和国家政府部门的批准。
3、公司计划于今年在嘉峪关注册成立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公司,负责承担合作项目建设及其后续的电站运营工作。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负责在该公司的登记注册、环评、水资源论证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该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给予优惠。嘉峪关市人民政府还将在适当的时机积极推荐当地公司与该公司进行合作或参股。
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将确保合作项目建设所需的各项资源优先配置。同时,公司将负责将合作项目的最新进展定期知会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以上合作意向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