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部分国家太阳能发展规划目标
中国: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处处长董秀芬6月9日表示,正在制定的“十二五”新能源专项规划已确定,2015年中国太阳能发电规模将达到1000万千瓦。此前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确定,中国到2015年将形成500万千瓦的并网太阳能发电能力。
印度:近几年,印度太阳能发电加快发展,开始建立太阳能光伏电池制造产业。2009年11月,印度颁布《尼赫鲁国家太阳能计划》,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2200万千瓦。
孟加拉国:由于孟加拉国一半的家庭无法得到来自于电网的电力,政府将发展家庭太阳能电力作为应对国家气候变化的措施和行动方案,并为太阳能的发展制定了具体的计划。
印度尼西亚:2009年,印尼政府为分布式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了约6500万美元的支持,为94000个家庭提供了电力。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持续激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他们制定的“五种燃料政策”将可再生能源作为继石油、煤、天然气和水利之后电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布了小型可再生能源发电计划,鼓励小型可再生能源发电,并支持将电力销售给公共电网。
泰国:为了促进能源的多样化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泰国政府制定了替换能源开发计划,到2022年,20.4%的主要商业化能源来自于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