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财政补贴力度以加快光伏发电产业发展速度
全球气侯变化已成为当代最大的一个国际政治问题。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中国无疑要面对巨大的减排压力。尽管中国的国际地位与日俱增,但不可否认发达国家在当今全球政治经济格局中仍占据主导地位。可以预见,碳排放将会成为国际经济政治的一个新规则,并成为未来国际政治外交的焦点问题。从全球经济角度讲,“能源海啸”正在催生一场以绿色能源为主导的产业革命,中国理应抓住这一机遇,将新能源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鉴于太阳能在可再生能源中的重要位置,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太阳能发电事业的发展是中国政府不二的选择。
中国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做出了巨大努力。采用的主要举措之一是利用行政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一方面,目前淘汰落后产能的潜力已大大减小,另一方面,如果替代落后产能的发电能力仍是传统化石能源,会使我国陷入更深的 “技术锁定”之中,对进一步减排不利。这个角度也要求光伏发电有一个较快的发展。
我国招标上网电价为何偏低
我国两次光伏发电特许权招标项目都以低上网电价的结果告终。显然,这样形成的上网电价并非合理。提高光伏发电补贴电价是关键问题,国家发改委曾发文规定,中国各发电企业的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能力在其总发电能力中占比应不低于3%。这意味着,发电企业可再生能源的发电能力只有达到这个指标才能进一步扩大其发电规模。
为了提升自身品牌以及进一步发展,各发电企业必然力求尽快完成这一规定的配额指标。它们积极参与光伏并网电站的特许权招标项目、甚至不惜接受负利润的上网电价。毫无疑问,各发电企业接受偏低的上网电价只是暂时现象。
严格地讲,制定“3%”的定额是政府利用行政手段把发展光伏发电的主要负担转嫁给发电企业。
如果说目前发电企业尚有能力用传统能源发电的赢利来弥补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亏损,在低上网电价的条件下消化目前的定额所带来的附加成本的话,那么,当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超过目前定额的规模发展时,发电企业的积极性将不复存在。
“十二五”期间这个指标将继续提高。这意味着,国家将进一步把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负担向发电企业转移。我们暂且不讨论发电企业消化继续增加的定额的能力问题,我们只想指出,这种行政手段对于调动发电企业发展光伏发电的主观能动性是不利的。
作者:华北电力设计院 郑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