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局公布了新一轮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
按照方案,此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范围为2010年1-9月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高于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以及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秸秆直燃发电项目,2010年1-6月份继续按上网电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
从方案公布的附表来看,此次列入补贴范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包括风力、生物质能、太阳能三类共计536个发电项目,比2009年下半年增加了153个项目;纳入农林生物质发电电价补贴的项目为69项,比2009下半年增加8项。在电价附加资金调配方面,继续通过配额交易方式实现,不足部分通过2010年全年征收的附加资金预支。统计显示,本次配额交易规模超过43亿元,内蒙古、吉林、辽宁、甘肃、宁夏等省电力公司为主要的配额卖方,广东、江苏、浙江、河南等省电网和电力公司则为主要的配额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