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全资子公司乐山新天源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乐山新天源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2010年7月28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乐山新天源在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可申请享受三年内(2010年至2012年)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乐山新天源不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则其2010年至2012年的所得税率将为25%)。乐山新天源正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事宜。优惠政策落实后,年度决算时会按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调整本年度损益。
2010年1-9月公司合并报表中,乐山新天源净利润占合并报表净利润的42.70%,根据目前测算,此次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