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6日晚间保利协鑫能源宣布,与中投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成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订立终止契据,自该日起终止光伏发电业务的合营协议。保利协鑫能源同时表示,公司未来将自行直接投资环球光伏电站业务,并将继续寻求符合公司投资标准的投资机会。
也许是这一消息来的过于突然,也许是投资者本身就拥有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29日保利协鑫股价盘中最多跌5.22%,收盘以2.4港元报收,下跌3.61%。以至于29日晚间保利协鑫不得不发布澄清公告:与中投公司的合作关系稳固,中投公司作为长期财务投资者,并不希望介入保利协鑫具体经营管理,出于战略角度考虑决定不以合营方式参与太阳能电力投资。但中投公司会继续透过保利协鑫支持发展太阳能电力业务。
保利协鑫这一纸澄清公告算是抓住了要害。因为终止光伏发电业务的合营协议,本身或许只是其次,但这一事件是否将成为保利协鑫和中投整体合作关系的转折点?恐怕才是所有人关注的焦点,也更能引起无限遐想。
可以先把保利协鑫的澄清公告定义为其处理危机公关的一种手段,并对这一结论暂时持保留态度,但当逐步理清保利协鑫和中投之间并不算复杂的联姻程序时,你也许会得出双方合作关系依然,并将持续稳固下去的结论。或者退一步讲,保利协鑫和中投远远没有到“情缘已了”的地步。
2009年11月,也就是保利协鑫以263.5亿港元收购江苏中能100%股权5个月之后,保利协鑫与中投公司达成新股认购框架协议,中投公司以55亿港元入股保利协鑫,获其增资扩股后20.09%的股权,并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双方还订立合营协议拟成立合营公司发展光伏发电业务,保利协鑫和中投公司各持股51%和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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