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优势,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以提升企业竞争力为核心,培育扩大光伏产品应用规模,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原辅材料、关键设备国产化,全力打造产业链条长、在国内外市场占有重要地位的光伏产业基地。
《意见》提出,在制造领域:以英利新能源、宁晋晶龙、新奥集团等骨干核心企业为依托,打造保定新能源产业基地、邢台光伏产业基地,积极培育廊坊光伏产业聚集区。在应用领域:重点支持大容量光伏电站、光电建筑一体化和分布式照明电源建设。以张家口、承德市为重点,集中建设一批10兆瓦及以上规模的大型光伏电站,优先发展风光储输、风光互补电站。
在政策支持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光伏产业发展的新能源装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金太阳”示范工程、可再生能源电价调整等各项政策措施,精心谋划项目,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在安排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时,对光伏产业给予适当倾斜。符合重点支持条件的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优先安排项目用地,优先保障煤、电、水、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供应,优先向银行推介贷款和支持其上市、发行债券等进行融资。根据光伏产品应用后对环境的贡献程度或光伏发电项目投运后的节能减排效果,由项目所在地优先安排环境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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