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对州内所有电力公司实施百分之33的可再生能源标准,奠定在清洁能源发展上更具野心的立场。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于周四一致通过加强可再生能源的标准,要求于2020年,三分之一的零售电力需来自诸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及地热能的可再生能源。
新规例的通过是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加州能源委员会和加州独立系统操作员之间共同努力的成果。
州内的电力公司,必须于2014年符合百分之20可再生能源的中期目标。这个百分比分别于2017年,2019年及2020年逐渐递增至百分之24,百分之28,及百分之33。
“此标准将进一步使能源供应多样化和得到保证,同时让加州在绿色技术市场上领先,让消费者节约成本,”空气资源委员会主席Mary Nichols说。
加州荣登美国最高的可再生能源的目标之一。以往的标准只要求电力公司百分之20的电力生产来自可再生能源。
该州三间最大的私营电力公司的零售电力销售市场,于2009年合共有百分之15来自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占太平洋天然气和电气公司的电力生产百分之14,而南加州爱迪生和圣迭戈天然气和电力则分别占百分之17.4和10.5。
“尽管我们从不减慢发展一个更加多样化的能源组合,推动经济增长和为纳税人提供更大的安全和稳定性,我仍然乐意继续透过立法机关合作,订立标准法规,”加州州长阿诺德施瓦辛格说。
“有了这个长远的能源政策,加州将继续引领走向干净能源的未来,而减低对价格波动且排放有害气体的石油和煤炭的依赖,”他说。
新的可再生能源标准,将与其他补贴方案,如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2006全球变暖解决方案法等,起了互补作用,以促进加州可再生能源发展。
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是总值29亿美元,目标是于2018年于州内建100万个太阳能屋顶,将产生3000兆瓦的能源,同时减少了300吨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该方案向安装太阳能发电系统的住家或商厦业主提供补贴。
另一方面,全球变暖法案旨在于2020年实现以1990年的水平削减州内温室气体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