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日出台的有关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山东省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使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应用普及率由目前城市占20%提高到40%以上,农村由目前不到5%提高到10%以上,力争每年增长25%左右。对城镇新建建筑,按照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的原则,从规划、设计、建造、验收等各个环节,将太阳能光热系统作为建筑的组成部分,与建筑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对既有建筑在不影响建筑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山东省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对医院、学校、宾馆、洗浴场等公共建筑中热水消耗大户强制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加大农村地区太阳能光热系统利用。大力推进太阳能光热产学研合作,引进高层次人才,建设创新平台。
据悉,山东省属于太阳能开发利用条件较好的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全省近2/3的土地面积年日照小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年太阳辐射总量大于每平方米5000兆焦。
山东省太阳能光热利用起步较早,近年来取得长足发展,成为全国太阳能光热利用的大省,涌现出皇明、力诺、桑乐等一批太阳能光热产品知名企业和品牌。但是仍存在太阳能光热系统普及率不高、太阳能热利用水平较低等问题,目前,城市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仅为20%,农村还不到5%。
今后,山东继续将太阳能光热系统技术研发、产品推广项目纳入省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通过实施财政补贴、节能奖励、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太阳能行业中市场占有率高、售后服务优、产品信誉好、创新能力强的项目给予扶持。
将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山东省结合实施太阳能热水器下乡活动,支持太阳能企业根据农村市场特点,研发适合农村消费水平、质优价廉、方便实用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提高产品适用性和耐用性。优先支持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成效明显、规模较大、配套政策完善的城市,争取国家资金补助。并建立配套政策体系,形成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的推广机制和模式,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
据了解,加快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是促进节能减排、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是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的客观要求,是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必然选择。
(编辑:xiaoyao)
责任编辑:solar_rob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