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源:Solarbe.com发布时间:2009-07-22 08:49:57

豫政办 〔2009〕6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意见》(国办发〔2008〕135号),深入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对外贸易形势,努力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工作措施,培育外贸新的增长点

  (一)引进出口型项目。紧紧抓住目前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的有利时机,以我省优先发展的支柱产业为依托,以国家级和省级加工贸易转移重点承接地、产业集聚区为载体,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港澳台、新马泰、日韩等为主要目的地,大力引进出口型项目特别是产业链条长、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项目。要强化对引进出口型项目的跟踪服务,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推动项目尽早落地。争取年内引进出口型项目30个,带动进出口额超过5亿美元。

  (二)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鼓励企业到境外投资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和营销网络,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带动我省大型机械及成套设备、原辅材料等产品出口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在我省现有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中选择20家给予重点扶持,推动其与中央企业、沿海大型企业进行强强联合。以非洲和东南亚市场为重点,将省内5—10万千瓦发电机组、小型水泥、小型钢铁企业有计划地迁移到境外,带动机电设备出口。

  (三)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继续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机电产品出口推进计划,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改造;支持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支持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强出口产业基地、质量可追溯体系和出口产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产业优势,打造一批产业链条完整、带动影响力强的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出口产品的质量、附加值和综合竞争力。着力抓好以郑州、三门峡、南阳为中心的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以洛阳为中心的太阳能光伏产业出口基地,以郑州、焦作、洛阳为中心的铝产品深加工出口基地,以郑州、新乡为中心的纺织服装出口基地,以许昌为中心的发制品出口基地,以洛阳为中心的先进制造业出口基地,以漯河、周口、南阳、三门峡为中心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增加我省传统大宗商品的出口份额,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加大出口品牌培育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我省现有55个出口名牌的基础上,力争两年内培育2个出口超10亿美元、5个出口超5亿美元、10个出口超3亿美元、20个出口超1亿美元的拳头商品。

  (四)开拓新兴国际市场。在巩固欧盟、美国、东盟、日本、韩国、香港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着力扶持我省企业开拓中东、非洲、拉美、澳洲、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市场。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博览会和专业展览会,尤其是组织参加春秋两季广州交易会、深圳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华东交易会、东盟博览会、德国科隆国际食品博览会、印度机械和电子消费品展览会、中国商品贝宁展览会、中国出口品牌商品美国展览会等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我省适销对路的商品扩大出口。

   (五)实施全民外经贸战略。全面下放对外贸易企业进出口经营备案权,积极推动我省有条件的企业获取外贸进出口经营权,进一步壮大外贸队伍。加大对外贸企业尤其是新获得外贸进出口经营权企业的培训力度,全面掌握、努力用好对外贸易政策。积极引导获得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到海关备案,协调解决企业备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09年力争海关备案企业超过7000家,直接发生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超过2800家。

  (六)推进贸易方式多元化。积极鼓励企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进出口业务,进一步推动贸易方式多元化。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的对外援助项目;鼓励企业进入跨国公司采购系统;大力开展加工贸易,积极承接沿海发达地区加工贸易向我省转移,有效提升我省加工贸易的质量和扩大出口规模。

  (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出口。建立健全重点出口企业热线联系制、贴身服务制、特殊扶持制,着力抓好出口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35家外商投资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力争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比重大幅度提高。

  (八)发展服务贸易。研究制订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服务贸易的指导和支持。重点建设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软件和流程为主的服务外包基地,郑州市惠济区以信息和食品安全为主的服务外包基地和洛阳市以呼叫转移为主的服务外包基地等。支持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和国际认证,大力培训与服务贸易相关的人才。

  (九)推行外贸代理制。加大协调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我省外贸公司和生产企业各自优势,支持其开展外贸代理业务。争取我省被国家外贸总公司和外省(市)外贸公司代理进出口的产品转为我省公司代理。同时,支持我省外贸公司代理外省(市)产品的出口。

  (十)抢抓机遇扩大进口。紧紧抓住国家拉动内需和鼓励进口的有利时机,鼓励企业进口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的成套设备、先进技术、原材料,着力抓好铁矿砂、铅矿砂、大豆、铜及铜材、纺织机械等18个5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宗商品的进口,推动我省进口规模再上新台阶。

  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十一)抓好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的公用环保设施、研发中心、检测中心、信息管理系统、标准厂房等方面的建设给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要增加保税物流功能,完善物流体系,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创造条件。

  (十二)完善对外贸易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河南省进出口商品交易网,24小时为企业提供信息和交易服务;建设省重点进出口企业短信和电子邮件信息服务平台,免费为企业服务。

  (十三)健全贸易摩擦应对工作机制。针对全球经济低迷、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新形势,健全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对贸易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交涉、早化解。加强对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反补贴、保护主义和贸易壁垒等工作的指导,强化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我省出口企业的权益。

  (十四)大力引进外向型人才。在加大省内外贸人员培训力度的同时,积极引进高素质外贸管理人才,为各类外经贸企业提供急需的业务骨干,不断提高外贸队伍素质。

  (十五)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切实做好出口退税申报提醒和出口退税率查询服务工作,进一步整合、优化审核审批流程,简化有关手续,加快退税进度,确保出口退税及时足额到位。

  (十六)完善贸易便利化措施。海关部门要在完善电子口岸、加强大通关协作、推进通关整体流程改革的基础上,努力推进口岸通关提速增效,积极推广24小时预约通关和其他方便、快捷的通关模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在把好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积极推行绿色通道制度和直通放行制度,加快企业的检验放行速度,提高检验时效;减免农产品和纺织服装产品的检测费用,降低相关企业检测成本;推动企业分类管理,增加一类、二类企业数量,努力建立符合我省进出口企业现状的检验检疫工作模式。郑州海关和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增设分支机构,增加服务窗口,方便企业报关报验。

  (十七)简化外汇管理手续。全面推进出口收汇远程核销,将出口核销窗口延伸至偏远县(市)。开展大型外贸企业集团公司内部外汇资金统一运用试点,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十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类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进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要积极开展出口应收账款和存货抵押贷款等金融业务,探索融资服务创新,不断扩大出口押汇、出口商业发票融资和出口保付代理规模,拓展外贸企业融资渠道。尽快设立外贸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十九)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要在充分发挥现有功能的基础上,不断开发新险种,强化融资功能,采取灵活优惠的保险费率,为出口企业提供更多支持。各地要积极制定相关政策,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二十)用足用好各项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认真宣传、督促落实国家对进出口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省财政对国家安排的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及时足额配套到位。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国家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

  (二十一)设立省外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根据当前进出口形势和我省省情,采取关键措施,支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从2009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外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对外贸进出口领域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商品给予支持,具体使用办法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各省辖市也要结合本地情况,安排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与省外贸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配套使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二十二)高度重视外贸工作。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保持对外贸易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在扩内需、保增长的同时,千方百计稳定外需、稳定出口,促进外贸增长。要切实加强对外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把对外贸易作为发展经济、扩大开放、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健全工作机构,建立目标责任制,确保对外贸易健康发展。

  (二十三)建立对外贸易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省政府建立对外贸易联席办公会议制度,指导全省对外贸易工作,及时解决对外贸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副省长宋璇涛为联席办公会议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寇武江、省商务厅厅长李清树为副召集人,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外侨办、国税局、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外汇管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河南分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办公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

  (二十四)完善外贸工作考核机制。继续将进出口指标纳入全省主要经济工作考核目标体系,分解下达到各级政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二十五)加强外贸运行监测。完善全省外贸运行数据库和重点企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监测分析,并对进出口指标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二十六)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商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完善财贸、税贸、关贸、检贸、汇贸、银贸、信贸等协作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对外贸易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会商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进出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与协作,形成促进外贸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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