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学校使用太阳能可获财政补贴一半
来源:发布时间:2009-02-18 10:26:59 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出台优惠政策,将省内所有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学校使用太阳能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其中基础教育学校可获最高一半财政补贴,以在广大青少年中倡导节能意识,促进全民节能减排。
为加大太阳能集热系统推广使用力度,山东省扩大了财政补助范围,在以往支持热水用量大的公共领域(宾馆、省属高校等)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的基础上,将省内所有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学校(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育)均纳入财政补贴范围。
同时,山东积极降低财政补贴门槛,提高财政补贴比例。根据规定,省内所有高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和宾馆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供水,且日产热水量达到20吨的,按其太阳能集热系统投资额的30%给予财政补贴;基础教育学校使用太阳能集热系统供水,日产热水量只要达到5吨的,按其太阳能集热系统投资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
(编辑:xiaoyao)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0902/18/277291.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