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作为一种清洁安全、取之不尽的可再生能源,其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显著,充分开发利用太阳能已成为我国调整能源结构,降低常规能源消耗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当前国家已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研和产业 化发展列为科技发展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纳入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研、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海南省海口市副市长王路对海南省的太阳能工程建设充满期望。他认为,将海南省作为“太阳能规模化利用示范省”试点,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海南省太阳能资源丰富,是名符其实的“太阳岛”。太阳能在海南推广利用有很好的经济和生态效益,对保护海南生态环境十分重要。
以一家拥有200间客房的宾馆为例,使用太阳能热水器,一年可少用12万度电,节约电费10万元,如果以海口市的200家酒店计算,一年可节约电费2000万元。来海南省的中外游客数量庞大,并呈稳步递增趋势,在该省进行太阳能示范推广,辐射效应良好。
据王路介绍,海南省具备太阳能规模化利用的“先天”条件。
一是省政府高度重视。海南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起开始加快推进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确定海口、三亚、东方三市为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规模化应用的试点城市。海南省提出要大力开发和使用新型能源,并制定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产业的优惠政策。
二是具有优良的区位优势。海南地处热带和亚热带,年均日照225天,年均日照时数在2400小时以上,光照长、强度高、阳光穿透性强、空气清洁度好,十分适宜集中开发与大规模利用太阳能。
三是市场前景广阔。随着海南经济快速发展,大企业、大项目纷纷抢滩海南,海南电力资源频频告急,人们生活工作对太阳能的需求不断提高,城建、照明等对阳能的需求潜力巨大。建设时限短,建设35兆瓦发电站,太阳能发电站仅用时半年,火电站需用3年时间,核电站则需用7至10年时间。
四是推广基础扎实。当前全省生产、组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厂家有20多家,太阳能热水器在旅游接待酒店、宾馆、度假村的应用数量超过200家,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系统、太阳能公共路灯照明、太阳能候车亭照明、屋顶太阳能发电系统、LED节能灯和风光互补路灯等方面得到初步应用。
王路委员建议将海南省作为“太阳能规模化利用示范省”试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口市和三亚市要作为太阳能光伏示范城市试点,环岛高速公路、居住小区、星级宾馆、旅游景点太阳能利用示范,边远山区和农场太阳能光伏发电照明示范等。
国家应扶持海南发展以石英砂矿为主要资源的加工业,带动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组件以及应用领域的配套发展,形成从工业硅、太阳能级硅材料及设备、硅片、电池片及组件到太阳能灯具、并网发电系统等应用产品的完整产业链。他希望国家加大对海南省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支持力度。制定优惠政策,以国家可再生能源利用专项资金、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海南省的“太阳能规模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