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是一种可再生能源,具有广泛性、安全性和长久性等特点,无需运输,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洁环保能源。三亚市位于北纬18度,年平均日照在2600小时以上,为三亚打造“太阳能之城”提供了有利条件。
为了把三亚打造成“太阳能之城”,陈运恩委员建议:三亚市委、市政府应结合城市实际,制定并颁布《三亚市开发利用太阳能行动计划》,明确今后5年太阳能利用可达到的目标。
同时,大力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应用技术,发展节能建筑,建设节约型社会。
据了解,目前我国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照明、太阳能热力发电等设备已形成产业化生产。而随着人民生活的不断提高,建筑的采暖、制冷、热水以及电力等建筑能耗不断增大,因此开发太阳能建筑、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应用技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按三亚建设规划要求,城市建筑大部分都是低层建筑,为三亚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提供了有利条件。
另外,陈运恩委员认为,应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旅游景区、道路照明及交通信号灯太阳能应用改造,达到节能环保,减少财政支出,建设节约型政府的目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节约就是增收,节能就是增效。开发利用太阳能资源,等于开发了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三亚市规划建设部门应对公共场所、旅游景区、道路照明的应用改造作出规划方案。
陈运恩建议,三亚可先在胜利路、友谊路、鹿回头公园进行太阳能试点改造,然后整体推进。在三亚市区重点路段突出抓好建筑轮廓线亮化工程,高标准打造“美丽三亚,浪漫天涯”这一国际滨海旅游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