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的陕北、陕南及部分关中区县的供电均为地电管辖,占省行政县的一大半(共69个县、区单元),所以,地方电力公司对分布式的政策力度直接影响陕西省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的推进。
2015年12月9日,省地方电力公司向各市地方电力分公司下发了《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陕地电发[2015]223号)》。
该意见适用于接入1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对于接入35千伏及以上电网、或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但需升压送出的光伏电站,参照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的其它分布式发电项目;对于以 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或同时以10千伏、380(220)伏两种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由市级分公司提供并网服务,以 380(220)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项目,由县级分公司提供并网服务。
对于装机功率和并网电压等级,《文件》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电压等级可根据装机容量进行初步选择,参考标准如下:8千瓦及以下可接入220伏;8千瓦~400千瓦可接入380 伏;400千瓦~6000千瓦可接入10千伏。最终并网电压等级应根据电网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选论证确定。若高低两级电压均具备接入条件,优先采用低电压等级接入。
关于补助标准和资金结算管理,文件规定:
(1)“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电量补贴政策。在国家出台新的分布式光伏电价政策前,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下同),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
(2)“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标准参照光伏电站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计算应包括上网电费和补助资金,不含增值税。具体免税操作按照各地税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符合免税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可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开具普通发票;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开具3%税率的增值税发票,或由当地电网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算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开具17%税率的增值税发票。
对于单户居民和农村自建房等申请光伏发电,文件中也给出了《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代表出具的项目同意书》和《××委员会关于×××庄基地及自建房证明》(见附图),文件内容考虑得更加细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