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发布《光伏发电行业信贷指导意见》

来源:发布时间:2014-12-06 17:05:49
 日前,招商银行银信用风险管理部发布了《光伏行业信贷指导意见》,意见认为,银行业介入光伏发电行业已具有较大空间和前景。

根据意见,招商银行目前已经把“光伏电站行业”定为“适度进入类行业”。综合考虑上网条件、工程造价、股东实力等因素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主流电力企业投资,位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的并网型晶硅光伏发电项目,择优支持分布式电站,暂不介入薄膜光伏电站、离网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企业投资的光伏电站。该意见对光伏电站行业的参与者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并制定严格的光伏电站行业客户准入底线。招商银行项目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年,最高不得超过15年。

类别 企业性质 特点 介入原则
一类 电网公司、全国性大型发电集团、地方发电集团等电力行业企业 持有和经营光伏电站是为了稳定获取发电收益,对电站的长期经营和质量有较高要求,自身实力也较强 主要目标客户群
二类 专业的光伏电站开发商 专业于光伏电站开发,具有电力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从事光伏电站工程承包、BT业务、BOT业务 择优介入部分优质客户
三类 分布式光伏电站业主 屋顶企业自投自用 根据具体情况,择优介入
四类 上游光伏制造企业向下游电站行业拓展 开发电站很大的目的是消耗自身光伏制造产能,对开发经营电站并无特别优势,加之资金紧张,开发电站的目的是为了转手,对电站质量和长期经营重视不够 原则上不介入此类客户
五类 信托公司、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 致力于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 与基础资产质量良好的有实力的机构合作
 
责任编辑:solar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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