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日,协鑫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新能源)与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风电)就收购德令哈协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中国风电全资附属公司)100%股本权益达成买卖协议,现金代价为2.29亿人民币(约合2.89亿港币)。
德令哈协合光伏发电主要从事青海省德令哈市3期共70MW项目的开发及经营。其拥有世能60%股权(世能主要从事青海省共和项目第一期30MW光伏电站的开发及经营),另外的40%股权由世能其他股东拥有。根据协议约定,协鑫新能源将以人民币3600万(约合港币4536万)收购世能其他股东40%股权。收购完成后,德令哈协合光伏发电公司与世能公司将成为协鑫新能源间接附属公司,财务业绩将合并处理。截止本协议公布,世能共和项目一期已成功并网发电。
另根据协议约定,协鑫新能源同意代德令哈协合光伏发电垫付4862万元人民币(约6126万港元)予中国风电,以使中国风电代德令哈协合光伏发电结付江西赛维LDK应付帐款。
此外,协鑫新能源将会向中国风电支付现金约人民币540万元(约合680万港币),作为享有收购期内(2014年8月1日至收购完成后)所产生的100%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