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琼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琼海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文件指出,分布式光伏备案提供信息,备案信息填报要点以及备案流程。备案流程中显示,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由自然人选择备案方式,可由琼海供电局集中代理备案,也可由自然人自行备案;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由投资主体备案,不得以自然人名义备案。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如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则应明确上网比例,上网量不得超过年总发电量的50%。
5月14日,上海市发改委、教委、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上海校园和国有企业场址光伏开发建设的通知》(文件原文见附件),文件提出:各学校和国有企业应对自有场址内符合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的建筑资源进行详细摸底,涵盖屋顶、棚顶、连廊顶等各类可利用空间,建立完善的资源台账,制定2025-2027年光伏开发专项行动计划。
5月14日,甘肃省定西市发改委公示了定西市2025年第二季度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评估等级结果,经评估,通渭县、岷县的分布式光伏承载能力评估等级已为红色,在电网承载力未得到有效改善前,暂停分布式光伏接入。
5月15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印发《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津工信规〔2025〕1号),文件明确,鼓励电网企业和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构建资源共享平台,通过开展综合节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以及碳交易等多元化能源服务,满足电力用户的差异化能源需求,助力电力用户能效提升、节电降碳。支持工业电力用户、大型商业综合体、酒店、公共建筑等电力用户群积极参与虚拟电厂建设。推动虚拟电厂运营商参与需求响应、辅助服务等电力市场交易。
5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发布5个光伏项目竞配中标结果,项目总规模达51万千瓦。中核、华能、中能建旗下企业成功中标(具体中标文件详见附件)。
5月13日,诸暨市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失败用户再次重新发放情况,文件指出,诸暨市按照电量结算数据,兑现分布式光伏发电电量补贴政策奖补资金。由于部分农户账户信息变更等原因,在前期补发基础上仍有部分账户发放失败,经核定补发失败账户12户,其中非自然人4户,自然人8户,需补发奖补资金76628元。
5月13日,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新会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建筑”农房建设项目风貌管控要求需符合《江门市“光伏+建筑”风貌管控指引和图集(第一版)》的要求。“光伏+建筑”项目选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项目所依托的建(构)筑物应具有合法合规性。“光伏+建筑”项目建设应按照分类管控的原则,依据项目位置合理确定风貌管控要求。光伏组件覆盖范围不得超越建筑物主体结构轮廓线,城镇建成区临街建筑物的光伏组件覆盖范围应距离临街一侧的建筑物主体结构轮廓线不少于1米。
5月1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支持光伏产业链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方案支持,聚焦未来先进光伏研发、制造、应用等关键环节,以完善产业链为重点,推进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以提升产业质效为牵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产业创新为抓手,加快技术迭代升级;以光伏应用为支撑,拓展产业应用新场景。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光伏产业实现提质倍增。
重庆能源局发布再次征求《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公告提出,位于主城都市区22个区县行政区域内的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其余区县,年自发自用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特殊情况需由市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确认。
5月13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政府印发《博罗县“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建设开发模式;新建各类园区实现分布式光伏全覆盖,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建成具有良好示范效果的农房不少于1000户,年度新增装机规模不少于7万千瓦。到2026年底,实现符合条件的建筑宜装尽装,年度新增总装机规模不少于8万千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