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2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铝边框(税号8541.90.00.00.11)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依据到岸价(CIF)征收正式反倾销税,有效期五年。该措施源于2025年5月25日启动的反倾销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覆盖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此前,土耳其已于2025年12月13日发布初裁,对涉案产品加征14.79%至31.40%的临时反倾销税。终裁税率详见附件征税表,标志着该案完成全部调查程序并进入执行阶段。
西藏藏青工业园区于2026年6月17日启动首期260MW绿电项目开发主体遴选工作,整体规划容量为1GW,首期建设200MW风电与60MW光伏,并配套不低于50MW/200MWh储能系统。项目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区及周边,年发电量约4.82亿千瓦时,总投资约8.4亿元。绿电将优先供应园区企业,结合峰谷时段(谷段9:00–17:00、峰段17:00–23:00、平段23:00–次日9:00)开展消纳测算,电价显著低于现行工业电价。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重点考察电价让利幅度、储能配置优化、技术方案及运维能力等指标,要求中标方承担投资、建设及25年运营全周期责任。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发布: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新能源装机超50%、非化石能源发电量达50%;20万亿级投资聚焦安全保供、绿色转型与新质生产力;AI+能源、算电协同、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成三大新引擎。
本文报道了2024年6月国内N型硅料价格持续下行的市场动态。自6月3日起,N型复投料与颗粒硅价格连续四周下跌,均价从3.47万元/吨和3.40万元/吨分别降至6月24日的3.32万元/吨和3.25万元/吨,成交区间亦同步收窄。硅业分会与安泰科数据显示,价格重心持续下移,市场交投清淡,仅少数企业签订新订单。这一连跌态势反映出当前硅料行业短期承压明显,供需关系趋于宽松,价格调整尚未见企稳迹象。
华为在Intersolar Europe 2026举办首届欧洲光储安全产业峰会,联合BVES、DNV、VDE、WTW等权威机构,发布《构网型储能安全白皮书》,提出“从芯到网”五级安全体系与“被动防护+主动预警”立体防御方案,推动安全标准量化、保险机制融合及全生命周期主动风险管理。
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发布《拟注销公告》,拟对贵州友邦众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102家企业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予以注销。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注销管理相关规定,上述企业因人员配置等关键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现行许可条件与标准;经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最低许可等级要求。公告旨在依法清理不具备持续持证能力的市场主体,强化电力设施施工领域资质监管,保障行业安全与规范运行。相关企业可于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12日复函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原则同意其开展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交易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文件明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压实主体责任,依据现行绿证核发与交易规则,完善本地实施细则、升级技术平台,并尽快启动绿证交易试点;同时需统筹协调绿证交易与绿色电力交易机制衔接,确保绿证有效承载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认定功能。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将负责试点期间的市场监管与业务指导,重大问题须及时上报。
岳普湖县发改委紧急公告:澄清“50万千瓦光伏项目”无政府集资授权,严正声明国合骏颐公司擅自以项目名义拟开展的集资行为与政府无关,不承担任何风险责任,并提示公众警惕非法集资。
本文报道了北京大学张帆、刘瑜团队联合阿里达摩院等机构,首次基于高分辨率卫星影像与人工智能技术,构建全国首个精细化新能源设施空间数据库,精准识别31.99万个光伏设施和9.16万台机组的地理分布,形成全国首份新能源“家底图”。研究突破性地量化评估了风光资源在空间尺度上的互补潜力,发现县域内互补效果有限(仅不足25%地区有效),而跨省乃至全国范围协同可显著提升消纳能力——仅通过优化调度、不新增装机,年均可减少弃电约1000亿千瓦时。成果为国家“电力互济工程”、跨区域绿电交易与输电规划提供了关键科学支撑,强调高比例新能源系统的发展关键在于构建覆盖全国的空间协同网络,而非单纯扩大装机或储能规模。(199字)
2026年6月19日,土耳其贸易部依据本国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的太阳能玻璃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在土耳其归类为税号70.06和70.07项下,涵盖用于光伏组件的特定玻璃制品。调查分为两个阶段: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旨在评估出口价格是否低于正常价值;损害调查期则覆盖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用以分析进口产品是否对土耳其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威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利害关系方须在37日内向土耳其贸易部提交调查问卷及书面意见。此次调查系土耳其针对三国太阳能玻璃产品采取的贸易救济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