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内部验收;由供电部门开展并网验收。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统一由供电部门组织验收。第二十一条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供电部门
部门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等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收取费用。第二十三条享受电量补助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供电部门负责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
实缴出资或实际投资金额为计费基础,年度管理费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且对政府出资部分收取管理费的标准不得高于其他出资人。对于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科创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可适当提高管理费
计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规模的3%。母子架构基金管理人为同一机构或其关联方的,政府出资部分年度管理费合计原则上不超过上述标准。第十四条
转化基金设立方式包括与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区市财政性
实缴出资或实际投资金额为计费基础,年度管理费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规模的2%,且对政府出资部分收取管理费的标准不得高于其他出资人。对于天使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科创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可适当提高管理费
计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规模的3%。母子架构基金管理人为同一机构或其关联方的,政府出资部分年度管理费合计原则上不超过上述标准。第十四条
转化基金设立方式包括与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区市财政性
项目并网验收、计量与结算第二十条非居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内部验收;由供电部门开展并网验收。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统一由供电部门组织验收。第二十一条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
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供电部门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等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收取费用。第二十三条享受电量补助政策的分布式光伏
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给予500-1000万元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省实验室按照国家、省批复的组建方案给予足额经费保障。鼓励有关部门对各类平台新购置科研仪器设备按一定比例进行后补助
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软件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对投资建设符合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环保设施的民营企业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开发针对民营企业扩大生产厂房建设的长期低息贷款产品,帮助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责任
较强,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4.申报通知明确的具体要求。三、奖补标准对经申报入选常州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园区,分阶段给予建设补助和绩效奖励。其中:(一)建设补助。对列入常州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
较强,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4.申报通知明确的具体要求。三、奖补标准对经申报入选常州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园区,分阶段给予建设补助和绩效奖励。其中:(一)建设补助。对列入常州市近零碳园区试点计划的
项目实际投入经费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县科技局)(五)深化科教人才一体化发展。鼓励海外引智引才,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对入选“百博入企”人员,根据考核结果按一定标准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县科技局
、县委组织部、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六)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在执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基础上,对企业研发费用达到奖补标准的企业,按研发经费存量和增量部分
符合条件的给予建设、运营补贴;根据运营服务质量评定等级可给予考核激励;支持市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设的市级公共充电设施政府监管与运营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的建设运维。二、支持标准(一)建设补贴1
、在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等场所建设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以及用于向新能源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配套供能的充电设施项目:有新建配套专变的,建设补贴标准为充电桩单枪平均功率40千瓦(含)以上不超过200元/千瓦
批准的会展活动的企业一律免收展位费,对其中参加跨省(市)展会(活动)或省内由省级及以上部门主办的展会(活动),可视情况给予每户参展企业不超过3000元的费用补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
净增1户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所在县(市、区)30万元补助,用于推进工业企业培育。(七)对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新达规重点企业,按照首次认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八)对商贸服务业“小升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