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Farmsum规划建设的13GW绿色多晶硅工厂被认定为《净零工业法案》下的战略项目,将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以强化欧洲本土光伏供应链。荷兰经济部近日宣布,将RESILICON公司拟建的13GW绿色多晶硅工厂列为《净零工业法案》框架下的“战略项目”。该项目位于格罗宁根省Farmsum,此次获得“战略标签”意味着其被赋予了国家优先地位,将享受“快速行政处理”和“加速许可审批”待遇。目前,该项目已顺利完成可行性研究,正式步入基础工程设计阶段。
本地供应链布局常态化动态调整,降低生产成本,增强本土制造含量,提高地缘政策抗风险能力。(二)建立全链条合规管理体系应对供应链审查:尽早建立从多晶硅到组件的全产业链合规溯源系统,满足美国UFLPA、欧盟
新增并网容量为59.7GW,同比增长30.5%。风光发电装机总量(1482GW)首次超过火电(1451GW),政策支持与市场特征变化加速推进我国能源结构转型。海外方面,2025年第一季度,我国对欧盟
美国市场的77%(2024年出口额129亿美元)骤降至不足1GW。同时,美国对多晶硅、硅片等上游材料加征关税,形成“全链条封锁”。二、产业冲击东南亚产能“瘫痪”东南亚曾是中国光伏企业规避关税的核心基地
1GW电池产能,协鑫科技在老挝建设多晶硅基地。中东突围:沙特、阿联酋光伏需求年增26.8%,晶科、隆基通过合资模式直接供应本地及欧美市场。反向渗透美国市场本土化生产:隆基、晶科在美国投建28GW
,鼓励新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对新引进落地的多晶硅、逆变器、正负极材料、隔膜、电池系统集成、制氢装备等关键零部件生产制造企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照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
。有序推动新能源企业优势产能“走出去”,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对取得欧盟、美国、日韩等各类市场准入并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认定的本地制造的新能源产业新产品、新应用,按实际发生委托认证费
贸易伙伴征收不同水平的关税,拟对中国加征34%关税,对欧盟、越南、中国台湾地区、日本、印度、韩国、泰国、瑞士、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柬埔寨等贸易伙伴征收20%到49%不等的关税,对任何贸易伙伴的最低对等
商品加征34%的对等关税,叠加2月、3月累计加征
20%关税,再加上50%的301关税,让中国出口美国的光伏产品最高关税将由50%升至104%,涵盖了太阳能电池、硅片和多晶硅等关键产品。中国出口美国的
2014年以来,我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2014年4月30日,国家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5号和第2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实施期
2014年以来,我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2014年4月30日,国家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5号和第2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实施期
2014年以来,我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2014年4月30日,国家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5号和第2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实施期
近日,商务部发布消息称,11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终止反倾销措施。商务部终止双反措施相关资料显示,终止的该项措施始于2014年,2014年4月3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5号和第2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
2018年11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终止实施。2014年4月3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5号和第26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