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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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源就近消纳电价政策征求意见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3-02 08:46:24

为推动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我委起草了《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25〕119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月28日至3月6日期间发送至邮箱cuike@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意见建议+单位/个人名称”。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东北区域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印发来源: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12-09 09:42:40

12月1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关于征求《东北区域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有效期为5年。依据《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负责对东北区域电网公平开放相关行为进行监管。

浙江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发布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19 14:40:32

11月17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管理、项目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管理、运行管理等。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作要求,其上网电量全额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自用比例≤50%!辽宁发布分布式光伏征求意见稿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5-11-11 09:41:54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近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辽宁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涉及自发自用的,用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位于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

浙江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南征求意见:分工业主导型零碳园区、服务业主导型零碳园区两类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07 15:25:04

11月6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浙江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标准指标体系分为工业和服务业两大类,其中工业主导型零碳园区中,工业产业增加值应占园区增加值60%以上,由6类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构成;服务业主导型零碳园区中,服务业增加值应占园区增加值60%以上,由5类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构成。

最高补贴2000万!山西零碳(低碳)、绿电园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25-10-15 09:04:39

10月14日,山西省发改委就《零碳(低碳)、绿电园区试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指出,本专项安排的省级基本建设资金,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直接投资或投资补助等方式,直接安排到具体项目。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核定投资额的15%,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江苏“136号文”征求意见:机制电量存量90~100%、增量90%,陆风光伏同价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0-14 08:22:22

近日,《关于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文件发布。文件指出:存量项目机制电量:妥善衔接现行具有保障性质的相关电量规模政策,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占其上网电量的比例不高于90%;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扶贫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100%。

河南136号文征求意见:存量机制比例80~100%、电价0.3779元/度;增量工商业光伏不纳入来源:河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0-13 08:34:03

存量项目机制电量:扶贫光伏、380伏及以下并网的低压分布式光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为100%,全部上网电量纳入机制电量。单个项目按照“月控比例、年控规模”的原则分解机制电量并开展差价结算。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25日,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电子邮箱hnfgwjgc@126.com。附件:河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2025年10月11日

宁夏绿电直连政策征求意见:自用电量≥60%,上网电量≤20%来源:宁夏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0-10 16:04:08

10月9日,宁夏发改委印发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文件,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并能实现电量物理溯源的模式。

江苏“两个细则”征求意见:已开展市场化交易的电力辅助服务品种,根据市场规则清算、结算来源: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0-09 14:59:08

9月29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适用于未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的电力辅助服务的提供、调用、考核、补偿、分摊、结算和监督管理等。已开展市场化交易的电力辅助服务品种,根据市场交易规则进行清算、结算,不再执行本细则中相关的固定补偿。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